西周实行分封制(目的,对象,诸侯的义务和权利,意义)
目的:为了维护周天子的统治,保证王室的强大,拱卫王室。对各诸侯国有效控制。
对象: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异姓功臣贵族、同姓王室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远氏族部落首领)。
诸侯的义务:
1、服从周天子的命令;
2、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的义务;
3、随从作战;
4、交纳贡赋;
5、朝觐述职的义务。
诸侯的权利:
1、诸侯可在诸侯国内实行再分封;
2、在诸侯国内可设官员,建立武装,征赋役。
意义:巩固了西周的统治,拓展了疆域。
历史影响:
1、周王室延续接近800年之久:
一方面,是地方封国的成长剥夺了西周国家的活力和资源,另一方面,同样也是地方封国的成长保存了一个周人的世界与长期延续的王室。西周国家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一个无可避免会将其带向悲惨结局的矛盾。
虽然周朝的政制架构中存有这个矛盾,并且周王室在后期被架空,权威所剩无几。但是,它坚强的延续了如此之久,而改革郡县制的秦朝——企图用纪律严明的官僚机构来替换血缘纽带为基础的政府,却在建国15年之后夭亡。不得不说这个分封制度给了周王朝如此强大的稳定性以及生命力。
2、分封制度对后世政治制度的巨大影响:
西周体制的光明一面:当西周王朝灭亡了之后,而周王室因为地方诸侯的援助和奉祀又延续了五百年,虽然有时候周王朝的权威被地方诸侯挑战,但是这些地方诸侯仍然将周王的支持至少是承认视为自己统治合法性的依据和来源。
而当公元前206年刘邦进入咸阳时,秦帝国几乎可以说是一夜消亡,没有人想帮助秦国摆脱困境,因为除了业已瘫痪的官僚体制外,没有其他的东西把他们与皇室连接在一起。
而汉朝在吸取了教训之后,将分封和郡县制结合起来,在出现了七王之乱之后,汉武帝的“推恩令”将地方诸侯王国分解成更小的部分,达到系统削减诸侯实力的效果,诸侯王成为了“没有王国的王”。
扩展资料:
西周主要诸侯国:
据古书记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
其中,最重要封国有:卫,武王弟康叔的封国,在今河南;齐,太公姜尚的封国,在今山东;鲁,周公旦的封国,周公在朝辅政,子伯禽就国,在今山东;宋,商贵族微子启的封国,在今河南;燕,召公奭的封国,在今北京;晋,成王弟唐叔虞的封国,在今山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封制
2013-07-24
201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