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含安全文明驾驶)等三项。
考试科目的顺序按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理论])、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九项])、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路考以及安全文明驾驶]),依次进行。
在考试过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有两次机会,两次都没有及格,本次考试终止。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间可以上交补考费用,学习之后再进行补考。对于补考费用的介绍,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补考所交的费用是不一样的。
参加完科目一考试之后,三年之内应该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如果不能通过,所考的内容作废,应该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新考规之后,科目二、三均为5次机会,如在五次机会内不能通过考试之后,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
扩展资料:
合格标准
1,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包含90分)。
2,场地驾驶(科目二)——场内,实车。只分合格和不合格。实行9项必考(全部无杆),包括倒车入库,窄路调头,侧方位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拐弯,曲线行驶,紧急刹车,隧道,收费站取卡。
九项必考项目全部通过,才能通过科目二考试。(上海市新的科目二项目,有的地方可能还在实行老的五项目)
3,道路驾驶(科目三)——公路或模拟场地,实车。考试全部实行电子眼监控+交警考试,路考考试更加公正。
自2013年1月1日,新交规实施以来,考试增加了灯光使用考试,左右拐弯以及通过人行横道等项目,路考之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与科目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增加了图片分析、判断。考试有50道题,每道题2分。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
考试科目
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和科目四。
2、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
3、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科目三
各科目考试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五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学校区域、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扩展资料:
C1驾驶证的考试合格标准:
1、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
2、场地驾驶(科目二)——场内,实车。最低要求为80分,低于80分不合格。
3、道路驾驶(科目三)——公路或模拟场地,实车。100分为满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合格。
4、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四)——笔试,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选和多选,共50题,100分为满分,90分为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1驾驶证
考试科目
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和科目四。(以下简称科目一)
2、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
3、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科目三
各科目考试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五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2013-07-24
201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