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谁在那一年首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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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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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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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中国政府(周。总。理)提出,并于1954年4月29日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成为指导中印,以及中缅关系的基本原则,后来渐渐发展成为指导中国与多国关系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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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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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非拉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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