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后,清宫后妃制度即大体定型。按《国朝宫史》的记载,清宫后妃分为八个等级,由下而上依次为答应、常在、贵人、嫔、妃、贵妃、皇贵妃、皇后。
除设为八个等级外,清宫各等级嫔妃均有一定限额,即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至于贵人、常在、答应这三个等级,则不设定数。
不设定数的原因很简单,贵人、常在和答应是非主位的庶妃,没有正式封号,也没有专门的奉内管领,地位很低,甚至连抚养自己孩子的权力都没有。
一般说来,清宫妃子的地位多由其母家地位决定。如康熙元后赫舍里氏,其祖父索尼为“辅政四大臣”之首。
再如乾隆之孝贤皇后富察氏,其祖父米思翰在康熙年间历任内务府总管、户部尚书等职;米思翰次子马齐历任议政大臣、兵部尚书等职;三子马武历任内务府总管、领侍卫内大臣等职,孝贤之父亲李荣保是第四子,历任参领、察哈尔总管等。
清宫中后妃地位的高低与紫禁城的格局也是对应的,其中乾清宫和坤宁宫专属于皇帝和皇后,其他嫔妃居住的东西十二宫则如星辰一般簇拥在乾清、坤宁两宫之旁。
从格局上看,皇后居中宫,主内治;皇贵妃一位、贵妃两位、妃四位、嫔六位,分居东西十二宫,佐内治;贵人、常在、答应俱无定位,随居十二宫,勤修内职。
由于清宫后妃均从旗人官员女子中选取(汉人女子不得入宫),其选取范围非常有限。因而,清朝皇帝的后妃包括宫女较前朝大为缩减,已无“三千佳丽”的景象。
扩展资料
清朝后妃制度,指的是妃嫔的选择、册封、晋封以及日常生活需遵循的相关制度,随着时间而逐步完善。在清朝,将后妃分为八等级,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还有最小的官女子:就是可以陪皇帝过夜的宫女)。
在紫禁城内的隆宗门外,坐落一组以慈宁宫为主体的建筑群。有人把它称做紫禁城中的寡妇院。因为这里原主人便是先皇的后、嫔、妃们。她们当中主要是通过选秀女而入宫的。明清两代皇帝虽不象唐代“后宫佳丽三千”,但人数并不算少。
皇后、皇贵妃、嫔、妃、贵人、常在、答应等,她们都住在乾清宫两侧的东西六宫。一旦皇帝驾崩,按祖制她们都要搬到慈宁宫、寿康宫、宁寿宫、寿安宫居住。这里的生活可以说是与欢笑无缘,只有在“红颜暗老白发新”的清寡单调的生活中了此一生。
慈宁宫偶尔也有欢乐,如给皇太后上徽号,册立后妃以及元旦、冬至、皇太后万寿节等都要在这里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只有这时清王朝的遗孀们济济一堂,饮酒作乐。但这样的活动毕竟一年只有几天。慈宁宫建筑群中的佛堂很多,这些太后、太嫔、太妃们在百无聊赖的守寡期间,焚香礼佛,试图从那虚无缥缈的佛界中寻求精神安慰和寄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后妃制度
清代后宫佳丽,按名位、级别,享受不同的待遇,月银、服饰、伙食标准、服务人员数额、住房面积及其装修水平,还有仪仗的规模等等,都各有相应的规格。
皇后有每年一千两银子,配十二名女佣;
皇贵妃每年八百两银子,配八名女佣;
贵妃六百两,八名女佣;
妃三百两,六名女佣;
嫔二百两,六名女佣;
贵人一百两,四名女佣;
常在五十两,二名女佣;
答应三十两,二名女佣。
2013-07-25
清代宫廷的后妃制度是在清入关以后坐镇北京的第二位皇帝康熙皇帝玄烨确定的:
尊皇帝的祖母为太皇太后;母亲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住慈宁宫,太妃、太嫔随住;
皇后坐镇中宫,主持后宫事务;
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分住东西六宫;
嫔以下设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随皇贵妃分住东西六宫。
清后宫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
201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