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考佛学院?佛学院都哪里有?都需要什么?毕业后工资多少?
1、毕业后工资要看从事什么职业。
2、考取佛学院条件
根据《闽南佛学院2019年本预科招生章程》
报名条件
(一)报考闽南佛学院本预科的学生,须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仰坚定、愿为振兴中国佛教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僧德良好,热爱僧团生活,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
(二)报名参加闽南佛学院本预科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寺院出家一年以上,严持律仪并能念诵五堂功课的僧尼;
2、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含18岁和35岁),没有婚姻恋爱关系;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相关体检要求(报考闽南佛学院的考生,其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本科班应具备国民教育普通高等中学毕业(中级佛学院毕业)或同等学力以上;
2)报考预科班应具备国民教育普通初级中学毕业(初级佛学院毕业)或同等学力以上;
3)具有国民教育国家高等教育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的考生,可不受上述限制,自行选择报考本、预科班。
毕业安排
根据《闽南佛学院2019年本预科招生章程》
(一)本、预科毕业学生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报考本院研究生或本科课程。
(二)本、预科毕业学生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征得原推荐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申请留院工作,获得本院同意后,由学院调配安排。学院亦可根据需要,在尊重学生自身意愿的基础上,选拔优秀毕业生留校任职。
(三)闽南佛学院可根据校际合作交流协议,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选拔优秀学生赴国外进行留学,并予以经费支持。
以上内容参考:闽南佛学院-闽南佛学院2019年本预科招生章程
2013-07-26
中国佛教僧众办学始于20世纪初。1903年,湖南僧人笠云得日僧水野梅晓之助,在长沙开福寺首创湖南僧学堂。继起的有扬州天宁寺的普通僧学堂和南京三藏殿的江苏僧师范学堂。1907年,杨文会在南京金陵刻经处又创办精舍(又名梵文学堂)。上述学堂为时不久即告停办。辛亥革命后,佛教各类院校再度勃兴,其中较著名的有1914年创办于上海,专研华严教义的华严大学;1918年创办于浙江宁波双宗寺,专研天台教义的观宗学社(后改名弘法研究社);1922年创办于武昌,师资、课程设置比较完备的武昌佛学院;1925年创办于福建厦门南普陀寺,丛林化的闽南佛学院;还有1922年成立于南京的支那内学院、1927年创办于北京的三时学会以及1932年成立于四川重庆缙云山的汉藏教理院。这些院校大都在30~40年代先后停办。
此外,尚有北京广济寺的弘慈佛学院,法源寺的中华佛学院,瑞应寺的中国佛教学院,柏林寺的柏林佛学院;开封的河南佛学院;安微九华山的九华佛学院,安庆迎江寺的安微佛学院;浙江普陀山的南海佛学院,杭州的武林佛学院/;湖南宁乡的沩山佛学院;江苏常熟的法界学院,泰县的觉海佛学院(后改名光孝佛学院),常州清凉寺的清凉学院、天宁寺佛学院,镇江的竹林佛学院、焦山佛学院,苏州灵岩山佛学院;福建福州的鼓山佛学院;广东潮州开元寺的岭东佛学院,以及上海玉佛寺的上海佛学院、静安寺佛学院等,办学时间大都不长。
2013-07-26
一、性质:
中国佛学院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以佛学为基本学科的汉语系高级佛教院校(四年制大学本科)。
二、培养目标:
以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信仰虔诚的佛学学术研究人才,佛学专业教学人才,国际佛学交流人才和各地寺院的高级管理人才为基本目标。
三、学制及招生名额:
1、本科四年。招生一班,共四十六名。
2、课程设置:佛教史、唯识、中观、天台、华严、禅宗、净土、律学、佛教文物、佛教音乐、古典文学、现代文学、中外哲学、历史学、文献学、时政、外语、书法、体育、计算机等课程。
四、招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出家青年僧人。
2、具有中级佛学院毕业及高中毕业以上或同等文化程度,经过一定时间的出家考验,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年龄在19至26周岁之间(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可延至28周岁)。
4、无婚姻或恋爱关系。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含奥抗阳性)或残疾。
五、招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若在分院和地方佛教院校,由分院或地方院校向当地宗教部门推荐报名;若在地方寺院的青年僧人,由本人所在地的佛协组织或寺院组织,向当地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2、各省院校及佛协组织部门推荐考生时,应严格把关,推荐品学兼优,学修精进的青年僧人报名。
3、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脱帽僧装二寸近照五张,随同报名表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含肝功及奥抗)、(3)推荐介绍信、(4)身份证复印件、(5)学历证明复印件、(6)近照2寸相片5张】。
4、按通知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 、课诵。
5、报考期间各项费用(车、船、食宿等费)本院不予报销。
六、录取与入学:
1、录取考生,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直接寄给本人。凭录取通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被通知录取者应持如下有关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随带:(1)录取通知书。(2)当地宗教部门及推荐单位介绍信。(3)所在寺院住持,或剃度师、依止师出具的推荐信,此推荐信要求在宗教信仰、道德修持等修学方面作为监护人,对录取者予以保证。(4)户口。(5)身份证。】
4、凡录取的学生,来院路费,行李费等,由原推荐寺院、当地佛协、或其本人承担。
5、自入学起,一律僧装整齐。携带符合教规的衣物及生活用具。
七、有下列情况者,退回原推荐单位:
1、入学时,经体检和复试,不符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患病二个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含奥抗阳性的乙型肝炎)、精神病等。
4、凡退学者,户口均随其退回原推荐单位。
八、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每人一定的生活费。
2、学院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学院按规定学生享受80%公费医疗待遇。
九、毕业后的去向:
1、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2、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经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3、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
4、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佛教单位或寺庙负责解决。
十、本《招生简章》可在地方佛教院校、寺庙和佛教组织范围内张贴。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
广如法师 电话: 83517182 63585398
海轮法师 电话: 83517182 83521486
张 军 电话: 63533966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法源寺前街七号 邮编:100052
传 真:(010)83517182 63533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