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在欧洲的形象是怎样的?特别是中世纪那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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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一词也出现在中世纪。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在《与巫为邻》中写道:“背离了自己与生俱来的对社会的忠诚,转而做魔鬼的代言人。”但是事实上,巫师中的男女比例有着非常大的差别。在可能发生过的10万次审判,大概执行过4万到5万次死刑中,只有20%到25%的被处死者是男性。所以现在,人们一提起巫师,都会想到的是“女巫”这个词。而“女巫”一词,本意为“有智慧的女性”,后来引申为“魔女”、“妖妇”等。这样的引申义又是从哪里而来?在我查阅了许多书籍之后,我认为是从中世纪基督教的宗教迫害中演化出来的。
一、“女巫”出现的原因
在欧洲,除了西班牙南部,几乎全部都信仰基督教。早期的基督教是社会上的非法宗教,因为基督教具有排他性,相信宇宙万物之间只有一个神,即使上帝;这就冲击了罗马帝国本身的宗教信仰,激化了社会的矛盾。其次,基督教在当时的社会有着小团体,组织神秘等特征,这些特征令当时的社会不稳定,让罗马帝国政府深感不安。在罗马几代皇帝的残酷镇压下,基督教思想的火花没有消失,反而燃烧的越来越旺盛。这是因为罗马的后几位皇帝在政的时候,社会状况非常的灰暗,皇帝昏庸无道,贪官污吏横行,百姓穷苦交加。而基督教的教义,即救世主降临和天国临近的思想非常容易让穷人接受,因此加入基督教的穷人非常多,基督教也随之壮大起来。这个时候罗马帝国政府意识到,如果还想维护罗马帝国的强大,就不能再镇压基督教了,而是要接纳;因此基督教成为了罗马的国教。基督教国教的地位在罗马确立之后就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有了一系列的组织机构。在此之后基督教内部便开始了无穷无尽的斗争,随之而来的是毫无休止的迫害异端运动,对“女巫”的迫害也开始产生了。这里说“女巫”产生的原因并不是说为什么女巫为什么会出现,而是“女巫”一词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事实上,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我不相信女巫的存在。如果真的有女巫存在,那人类文明不会这么高度发展,因为很多事情只需要一个魔法便能解决。那么“女巫”为什么会出现?我认为“女巫”这个词语本身就带有对女性歧视的色彩,而迫害“女巫”的运动更是一种严重的性别歧视。这里有以下几点原因:
1、 从《圣经·创世纪》来看,上帝创造了亚当,然后用亚当的肋骨又造了夏娃。夏娃受到魔鬼的引诱吃下了禁果,使人懂得了羞耻,懂得了荣誉。那么首先,夏娃就是男人的一根肋骨,所以在地位上女性就低于男性。而又是夏娃被引诱吃下禁果,然后引诱亚当也犯下错误,所以在基督教的教义里暗含着女性是祸水,甚至女性是撒旦的传教士,现在的这一切灾难都是由女性带来的。
2、 从基督教的婚姻哲学观来看,性行为、婚姻以及分娩都是在亚当和夏娃被赶出伊甸园之后产生的,即这三种行为都是原罪之后出现的。在《圣经》中,耶稣基督本身是未经婚姻而诞生的,甚至他是一个童贞之女所生之子。这说明了在基督教里,这些行为都一种罪,都是不可取的。而为什么性行为和婚姻都涉及到了男性,分娩的痛苦只有女性一个人承担?从基督教的角度来说,是因为是夏娃没有把持住自己,造成了不能挽回的后果。换句话来说,是女性,女性没有顺从男性而导致人类蒙受此难,所以女性该受此苦。
以上两点都是讲述的在基督教中女性地位低于男性,女性受到严重的歧视的原因。这些对女性的歧视恰恰是造成“女巫”一词的出现原因之一。而在中世纪,在基督教刚刚成为罗马国教的时候,对于这些教义的宣传都是他们必要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控制住形式,发展扩大基督教。
3、 有了对女性的歧视,就会产生对女性的压迫。在《以弗所书》中说:“你们做妻子的,当顺从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于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可见,《圣经》中有着希望女性顺从男性的思想。而这种思想更为了当时的教会提供了压迫女性的理由。因此女性不可以担任教士之类的圣职,也不能在弥撒时当助祭,甚至还禁止她们担任读经人。因此,从基督教对女性的种种不公平待遇来看,在中世纪女性的地位达到了最低点,“女巫”的产生就很容易理解了。
4、 基督教的精神禁锢。在中世纪,反对异端的运动随教会的门派斗争而产生。这里的异端并不和政治相连接,只是在基督教内部对《圣经》或其他经典有着不同理解的人。如果放到现在,就是在学术上有不同见解的人。在这样的教会内部争论中,胜利的一派往往把失败的一方打成异端,并由宗教裁判所对他们施以残酷刑法。这里的残酷刑法不仅仅是杀死他们,而是以各种手段折磨他们至死。其中一种就是“烧死”。我们都听说过,对于女巫的处死办法,就是烧死。因此,我们可以从两者死刑方式的联系中略微发现杀死女巫就是迫害异端的一种。但这只是微不足道的联系,还不足以为证。但是,我觉得“女巫”的一种,就是那些有智慧的女性,迫害女巫就是残骸那些有智慧的女性,压迫新思想的一个方法。我们知道,无论是什么时代的女性,都绝对有着自己的思想,只是迫于时代现状,无法把自己的思想表现出来。在中世纪,罗马帝国的辉煌发展中,自然少不了女性的贡献,女性有着和男性不同的思维方式,也有着细微的观察角度,例如:亚历山大里亚的新柏拉图主义女哲学家徐帕提亚。而在基督教的精神上,男性应该是出于领导地位的,而女性不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她们必须以侍奉男性为工作,为荣耀。因此,当女性出现了新的思想,有了一丝反抗的时候,基督教就把她们视为异端,称其为“女巫”,对其进行残酷的镇压。例如很多老年妇女都被控诉为“女巫”就是因为她们拥有技术和知识,她们能够传播这些技术和知识;因此大多数的产婆、治病术士都未能幸免于难。
由此看来,镇压女性,故意降低女性地位也是造成“女巫”出现的原因之一。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在确立男性领导地位的同时,镇压女性,这样才能维持教会的稳定,维持社会的稳定。
5、 在中世纪,当基督教巩固了自己的地位之后,开始出现了道德危机。这些道德危机也是造成“女巫”一词出现的原因之一。当一个组织达到了权力的顶峰的时候,随之而来的责任就逐渐被他们所淡忘了,就比如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后就衰败了。因此当基督教的神职人员开始贪恋权利的时候,各种各样的社会腐败现象也就随之产生了。
⑴ 性禁欲主义的渐渐模糊使得许多年轻貌美的女性遭受不白之冤。中世纪基督教的性禁欲主义有三个主要内容或三大支柱:教士独身制、苦修制、迫害女巫。因为性禁欲主义使得许多男性在性的方面得不到满足,导致他们心理变态。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审判女巫的一系列行为完全就一场场色情演出,邪恶,淫乱而且惨无人道。这些心理畸形的男审判官不是把剥得一丝不挂的女性除头发外的其他体毛都剃除(据说这是为了便于寻找可以确认有妖魔附身的黑痣与斑点等等);就是把剥得一丝不挂的“女巫”身上粘上带子,认为这一来魔鬼就不能打开镣铐。在这种对“女巫”的审判中,对许多人来说,是“欣赏”、玩弄、侮辱女子的好机会,他们可以对这些可怜的女子为所欲为,从而达到他们兽性的满足。在审讯记录中,居然还有“那个女人很美,很丰满”之类的话。审判以后,那些被打上了“魔女”或“女巫”烙印的女人,财产都归拷问者所有,这是他们敛财的良机,所以不会放过任何无辜的女子。人的鲜血,化成了金币、银钱,而被判刑的女人,则要被活活烧死或煮死;这一切的一切就是中世纪基督教道德沦丧之后所做出的兽行。
⑵ 中世界性禁欲主义的产生原因就是那时的基督教认为性就是罪,而性的诱惑之源于女性,于是迫害妇女的运动大规模地开始了,其典型罪名就是“女巫”。很多男人利用这个理由迫害身边的女性。在被举报为女巫的案例中,有一些是家庭争夺继承权,也有一些是丈夫急于抛弃自己不想要的妻子,甚至有一些是男子追求某女子未果而恼怒诬陷。但是,中世纪的基督教里以男人为领导,所以女性总是处于一个被人随意诬陷杀戮的地位。就算她们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审判者一般也不会采纳。
以上就是“女巫”出现在中世纪的原因。总体概括来说就是对女性的知识、思想上的控制,对女性地位、阶级上的打压以及剥夺女性应有的权利。中世纪的基督教盛行于欧洲,可以说控制了整个欧洲的政局,许多国家的皇帝也不得不在基督教的控制下治理他们的国家。因此,迫害妇女的行为频频发生在各个国家,但却无人阻止。
二、透过女巫看女性歧视现象
女巫的产生,绝对是对女性的严重歧视。众多被处以极刑的巫师中偏偏大部分都是女性,男性作为巫师被处死的比例非常低。这无疑体现了中世界基督教中对女性的歧视。
在中世纪,基督教视人类的母亲夏娃为诱使亚当堕落的祸水;甚至有些人认为妇女是没有灵魂的,因为夏娃是亚当的一根肋骨;更有甚者认为妇女永远就是肮脏的、淫荡的、有罪的。同时,在基督教中的圣母玛利亚是一个贤良淑德的女性形象,她虔信上帝.爱护儿子。可是这样的形象从另外一方面又说明了对女性的歧视,女性是至于男性之下等级的。因为这样的形象就似乎给女性树立了要沉静学道,要一味的顺服的“榜样”。不允许女人讲道,也不允许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就够了。为什么对女性这样要求?难道女性天生就是让男性控制,给男性使唤的吗?这就是基督教塑造的良家妇女形象;这分明就是对女性地位的歧视。范若兰在她的文章中指出:“在传统神学中,上帝和耶稣都是男性形象,上帝是一位至高无上、要求人类服从他的威严的君主或父亲的形象,这种形象在神学中为人类关系中的一切等级制提供了一个模式:上帝统治人类,教士统治平民,男人统治女人,丈夫统治妻子,主人统治仆人,父母统治子女。在女权主义神学家看来,正是人类的历史和神学造成人类的等级观念。”的确,这就是一种性别歧视,这是一种等级歧视。正是因为有了对女性的歧视,女巫的迫害运动才会持续这么久,受害群体才会这样的庞大。
因此,中世纪的基督教在兴起之后,对迫害女巫运动的影响之大,是我们有目共睹的。正是因为基督教中的一些对妇女歧视的教义的存在和一些神职人员的歪曲理解,造成了这样残酷的黑暗的时期。因此,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的传播必须要对女巫的产生和残害付起必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