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操作流程
流程: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扩展资料:
有效期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据悉,信用证有效期是开船后15天之内有效。信用证开出前,信用证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并且一般取决于这2个因素,一个是最迟装运日期,另一个是交单期。
信用证有效期不是算出来的,是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有时需要计算。一般包含信用证3个条款。
1、信用证31D: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信用证到期时间和地点)
2、信用证44C:Latest Date of Shipment (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
3、信用证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交单期)
信用证有效期同最晚装运期的关系
1、装运期或最迟装运期: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最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证上规定的有效期,若未规定有效期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证有效期。(承运人即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时,不得迟于此日期,因此承运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提单交到卖方手中,以便其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
3、交单期: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最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4、双到期: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最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
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制备各种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等手续。)
综上所述,有关信用证有效期的关系是否可以这样表述:
到期日(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船期;理想的到期日(有效期)=最迟装船期 +交单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
2013-07-27
1,最简单的是“直接信用证”(straight credits)流程是:买方开证申请,开证行开证,受益人交单至开证行,相符交单的情况下开证行付款。
2,常见的信用证一般都会有融资的功能,或者说一般都会有一个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这是信用证在国际支付中的一大优点。
流程是:开证申请,开证行开证并传递给通知行,通知行核对信用证并通知给受益人,受益人向议付行交单卖出单据获得融资(可能是通知行兼任议付行),议付行议付相符单据,议付行向开证行交单,开证行付款。
3,如果是受益人想获得双保险,还可以要求一个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流程如上。保兑行的责任和开证行一样(除开证外),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推荐于2017-05-31
先收到本司开银行通知 -> 银行出一份<<信用证通知书>>上面有通知日期,信用证号,金额,开证行,开证日期(期限)对方(汇款行的要求) -> 按照对方的要求完成提供资料(多数要求提供销售发票及提货单)及通知费(约¥230元可由对方指定银行收取) -> 银行查没什么问题就根据你所提供的资料填一份申请,盖上本公司的财务章 -> 银行将所以用资料用DHL寄到对方开户行 -> 经核实无误后汇款到本司待查账户 -> 填外汇申请书后 -> 银行审批无误将货款结转到本司银行账号(里面会扣取手续费约$25元及DHL费用).
201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