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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令十字路84号》爱书人的书信情缘
要在世界上找一个最适合逛书店的城市,伦敦绝对排在名单的前三位。如果要去伦敦逛书店,你多半会去查令十字路,因为这条路上新、旧书店皆是邻比,各有特色,跟我们日常看到的书店不一样。我们平常去书店会发现每家卖的书都差不多,大家的规矩都一样,一本书上了架,半年、一年,或者几年卖不出去的话就得下架了。但是在查令十字路你会看到一些很坚持自己风格的书店,就是喜欢某本书,即便50年没人买,还是要把它放在架上。
查令十字路有一家酒吧在84号,酒吧上有块牌子,上面写着这里就是当年有名的查令十字路84号书店的原址。书店现在已经被这个酒吧所取代,但是每天仍然有很多来自全世界的书迷到这里拍照留念。
为什么原来那家书店那么有名?像莎士比亚书店一样了不起吗?它之所以有名全靠一本书《查令十字路84号》,作者是海莲·汉芙,她在美国只能算第二流的作家,一生大半时间都在编写历史教材、教科书或是帮美国电视及好莱坞写剧本等等。写的东西不算怎样,人也比较穷苦潦倒,就因为出版了这本书,她的名字被永远记下来,也因为这本书,这家原来不算特别的书店被永远记住了。
这本书其实是本书信集,里面是身在纽约的海莲·汉芙从1949年到1969年的20年间跟查令十字路84号这家小书店之间的书信往来。之所以会有书信往来是因为她跟他们订书。本来纽约有很多书店,但是海莲·汉芙深深爱上了英国文学,觉得美国文化很低级,甚至觉得自己干的电视行当也很低级。海莲·汉芙一直很崇拜英国,认为只有在英国才能买到好书,她痛恨当时纽约那些书店,觉得它们非常庸俗无聊,所以她从这家书店买书,然后就有了这样的书信往来。
现在这些书信集结成一本小书,还被拍成了电影,皆因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刚开始通信的时候,英国处在战后,物资紧张,采取分配制度,每家每年分到的鸡蛋、火腿、罐头都很有限,不是你没钱,就是有钱你也买不起。海莲·汉芙很同情这家书店店员的处境,常常给他们寄罐头,寄鸡蛋,有时甚至通过邮政服务从欧洲别的地方寄过去给他们。这家书店的人收到这些罐头、鸡蛋、火腿之类的都吓傻了,说:“好久没见过肉了,为什么一个顾客会对我们那么好呢?”海莲·汉芙说:“你们卖书给我,难道对我不是比我对你们还要慷慨,还要了不起嘛,对不对?”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两边的爱书人互相通信。起初她通信的对象是这家书店的经理,叫弗兰克·德尔,后来变成了弗兰克·德尔的老婆、他的孩子、书店的老板,最后甚至书店的邻居也都加入到这个通信里,变成一段因书而起的奇妙缘分。最特别的是,作者一生从未踏进过这家书店,没能看看这个书店和跟她通信的人。这本通信集有喜悦,有微笑,充满文学跟书的爱以及一些漂亮的记载和思考,同时也带着淡淡的忧伤。
海莲·汉芙是典型的美国女子,写东西非常直接,她迷上这家书店缘于她朋友曾去伦敦看过,并描述给她:“哎呀,亲爱的,这是一间活脱脱从狄更斯书里面蹦出来的可爱铺子,如果让你见到了,不爱死才怪。极目所见,全是书架,高崇直抵到天花板的深色古老书架,橡木架面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虽已褪色,仍尽放光芒。
在书里我们看到她是如何跟对方通信的,她骂这家书店的经理弗兰克·德尔,说你们竟然忍心用一本古书拆出来的纸来包书,这不是很不像话吗?后来德尔回信给她解释说那本书是早就散掉的,我们也没办法。后来海莲·汉芙又骂他们,因为这家书店的店员感激她,给她送了一本书当圣诞礼物,上面还写了一张卡片,她回信说:“你们另外写一张卡片,而不直接写在蝴蝶页上,我真希望你们不要这样过分拘谨,如果我猜得没错,这一定是你们书商本性作祟使然吧,你们担心一旦写了字在书上将会折损它的价值,差矣。如果你们能这么做,不仅对我而言,对未来的书主都将增添无可估算的价值,因为那种爱惜,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时而凄泣于胸,时而被耳提面命的感觉。”
海莲·汉芙虽然是二流的作者,但绝对是一流的爱书人。她说“我从来不买没有读过的书”,换言之,买的书一定是读过的,那还买来干吗?她形容说:“否则不就像买了一件没试穿过的衣服同样的下场吗?”
弗兰克·德尔则让我们看出了典型英国书店人的感觉,有点拘谨,有点幽默,但非常有意思。他在第一封给她的信里说:“这位亲爱的小姐,我们能够满足您三分之二的要求,解决您三分之二的困惑,那些您要的书,我们能够找到三分之二。”《查令十字路84号》被搬上大银幕时,弗兰克·德尔由老牌英国演员安东尼· 霍普金斯饰演,真是惟妙惟肖,演出了书店人该有的博学、温文尔雅,有一点拘谨,又有点冷嘲热讽的幽默。
每当看到这样的书店,这样的店员,就觉得应该向所有明智的女士们提出一个谦卑而且大胆的建议:与其选择一个富翁,不如选择这样一个书店的店员,或许不是很有钱,但是你想象一下,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们会点一根烟,有一个水壶的水正在烧着,准备煮咖啡,你会看到他正在优雅地跟客人谈论着最近进了哪一本狄更斯的绝版好书。
烽火守书人
伊拉克图书馆馆长日记
每次遭遇战争,文化肯定会遭殃。人的生命都在战争中丧失了,文化还能依附在什么地方?但不可忽略的是,战火过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城市的重建却离不开文化所起的作用。
饱受战火摧残的伊拉克,曾经是两河流域上重要的文明古国,是人类历史文化的发源地,它有多少文化瑰宝都在战乱中被炮火毁掉了。就伊拉克的现状而言,需要很多历史档案和资
料文献让这个国家可以重建它的历史记忆和国家认同,但问题是,在这样混乱的时期,有多少人愿意去关注这些看起来非常遥远的事情呢?
《烽火守书人——伊拉克国家图书馆馆长日记》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曾在全球图书馆界引起轰动。萨德•伊斯康德是库尔德人,曾经加入库尔德游击队对抗萨达姆政权,后来到英国读书,成了一位非常斯文的学者。2003 年美军攻入伊拉克,他接受号召回到巴格达重建自己的国家。
他担任伊拉克国家图书馆馆长,可想而知,经过一番战火的洗劫,当时的伊拉克国家图书馆不仅馆舍毁损严重,图书馆文献也大多被烧被抢,古书、档案、文件遗失了百分之六十,珍善本遗失百分之九十。萨德•伊斯康德认为很多伊拉克重要的国家机密档案都被美国人带走了,还有的则是被别的国家趁战乱偷去的。
这本日记于 2006 年到 2007 年在大英博物馆图书馆(British Library)的网页上刊登,引起了轰动。全世界的图书馆馆长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同行每天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每天这个图书馆大概只有一两个小时的供电时间,窗玻璃随时会破,有子弹会扫射进来。办公室随时可能被炸,昨天整理好的一柜书今天又在地上乱成一团,昨天还在上班的同事今天可能就不见了,你甚至会亲眼目睹自己的同事在战火中伤亡。
因为这个图书馆的位置特别险要,什叶、逊尼两派都想争夺,于是两派都跑来找馆长商量,要在图书馆房顶上装机关枪。当时的伊拉克已经乱到了什么程度呢?主管图书馆的文化部可能是逊尼派的,而另外一个部门,像国防部说不定就是什叶派的,两个部门之间自己会打仗。所以每天上班,都会觉得今天可能是最后一天上班了,每天都这么提心吊胆。
在这种情况下,萨德•伊斯康德为什么还要坚持做这个图书馆馆长呢?因为他想为自己的祖国保留一线历史文化的命脉。书里的有些记录相当震撼,比如有一天他被国民卫队的人拿枪指着头恐吓;又有一天有人用警车送回一些馆藏来,而警车是恐怖分子袭击的重要目标;或者又有一天,他的一个同事又牺牲了。
即使萨德馆长记录了一些自己觉得很高兴的事情,读起来也会让人觉得更加难过,因为让他高兴的事情在我们看来都是生活中最微不足道的。比如今天的供电时间是六个小时,本月进馆读书的读者从六十人上升到一百人……看到这些,你只会觉得很心酸。而这些图书馆的馆员热心到什么程度呢?如果有读者进来说想看某本书而馆里没有,他们就会立刻派人出去,冒着炮火和被绑架的危险到市面上买回来。如果买不到,馆长就会通过国际合作寻求支持,因为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个图书馆的故事,很多人愿意帮助他们,想办法把他们需要的书籍或其他资源送过去。
萨德•伊斯康德馆长也因此成为了一个国际上屡获大奖的文献保护者,但他最后反而放弃了继续写这个日记。他说这会使他觉得不安,这样的日记好像是在剥削自己的同事和族人的苦难生活,拿他们的鲜血和眼泪来博取全世界的同情,而这些都是他不需要的。他想要做的是继续在战火蔓延的混乱局面下做好自己的工作。值得欣慰的是,听说伊拉克最近局面缓和,图书馆的读者人数已经上升到每个月九百人了。
我最怕别人提“成功人士”这几个字,一听就会起鸡皮疙瘩。什么是成功人士?我们为什么那么渴望成功?《伟大的失败者》这本书告诉你失败者也可以很伟大。
书中介绍了历史上很多“失败者”的故事,他们明明很有才华,而且为自己的事业付出了艰辛努力,但也许运气不够好,也许竞争太残酷,总之最后还是失败了。坦白讲,看完这本书,你会觉得这里面的一些人恐怕还算不上是失败者,倘若那种失败也叫失败,就真是虽败犹荣了。
隆美尔就是一位很威风的失败者。他是二战期间享誉全世界的德国名将,做过纳粹陆军军团的元帅,绰号“沙漠之狐”。当年,隆美尔在北非与英国作战的时候,德军完全处于弱势,人数及装备等各方面都远不及英军。但是隆美尔偏偏能神出鬼没地运用“闪电战”技巧,把大量坦克集中到前线一字排开,光这种气势就震住了英军,在好几次战役中都把英国人打得落荒而逃。
他了不起的军事才能就连他的对手都十分佩服。在他带领德军把英国的北非军团打得屁滚尿流之际,英国报界送给他一个封号——“沙漠之狐”。丘吉尔也在英国国会上公开称赞:“隆美尔是一个伟大的统帅,尽管他在战争中让我们无比惊恐,我仍然要这么说!”
然而他后来被调回德国,在很多事情上与希特勒意见相左。后来他的一些部下想要发动政变刺杀希特勒,隆美尔并不赞成这样做,但他肯定知情。这便引起了希特勒的怀疑,趁着他重病做手术的时候让他服毒自杀了。如果单从结局来看,隆美尔也算是一个失败者。
但这样的失败也许还不是最可怜的,书中还提到了一位英国化学家罗莎琳·富兰克林,她死的时候才37岁。我们现在都以为,人类遗传基因的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是詹姆斯·沃森和弗朗西斯·克里克,沃森还写过一本书《双螺旋》,大肆吹嘘自己的发现多么了不起,而事实上,罗莎琳·富兰克林才是“双螺旋结构”真正的发现者。
富兰克林是一位对实验数据非常认真的化学家,她用“X射线绕射”分析做了将近一年的实验,发现沃森跟克里克推论出来的模型是错误的。然后她不眠不休地继续研究,终于在1952年7月第一次成功做出一张完美的X光绕射分析摄影图。在这张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基因DNA的双螺旋结构,她第一个拍出来并证明这个结构是真实存在的。
但这张照片在未经她许可的情况下,被她的一个同事偷偷拿给沃森看了,沃森看到这张照片恍然大悟,它启发了他的整个研究。1953年4月,沃森和克里克在权威期刊《自然》上发表论文宣称自己发现了双螺旋结构。
这算不算是偷窃呢?就像当年比尔·盖茨偷窃苹果的灵感,或者苹果偷窃实验室用滑鼠的灵感一样。对这些,富兰克林完全默默忍受,毫不做声,直到 1958 年死于癌症。而沃森和克里克在1962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对富兰克林的贡献只字未提,甚至在后来的自传中还不断贬低她,说她不过是个“技工”,是个“满头乱发、衣着邋遢”的女人,总之描述得非常不堪。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常常以为很多重要而伟大的事情都是由成功人物做出来的,这本书却告诉我们,成功人物往往只是比较狡猾冷酷和心狠手辣,相反,很多失败者到最后反而是带着微笑的。
你愿意做哪一种人呢?相信大部分人还是要做成功人士,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在鼓励、教育大家如何迈向成功,而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到最后都不过是一个失败者。所以,与其学习怎样成功,还不如先学好如何做一个微笑的失败者。
《安持人物琐忆》——民国文人的大八卦
一流的艺术家见面老谈艺术,这才奇怪。一般高谈艺术、妄自称诩的人都在尚未入流的阶段。
《安持人物琐忆》的作者陈巨来是有名的篆刻家,这本书却写的是民国文人的八卦奇谈,真没想到。这些八卦,其实坦白讲,也很值得怀疑,因为陈先生的记性并不太好,有些东西很明显是记错了。大家就当好玩,姑妄听之吧。
比如讲到皇族画家溥心畲不太会做人,很直率,大概有点那种贵族公子哥儿的脾气。有一回,一个姓吴的送上一本古人印拓给溥心畲。
他略一翻阅,随手就交给在场的陈巨来,说送你吧。我们的作者就很尴尬,人家刚送了自己的作品给你,你怎么当着人家面翻一翻就随手送给另一个人呢。陈巨来说,吴先生拓得很精致,我不能要。溥心畲居然怎样?哦,你不要,好,随手往纸篓里一扔就是了。
溥心畲我看他的书画,觉得真有一股贵族气,面相又斯文干净,非常好,但没想到这本书里说他“食量之大,至足为人所惊”,吃螃蟹三十个还不饱;吃完油条以后不洗手,马上画画,往往油渍满纸。
于是我们的作者每次求画求书之前,都以洗脸盆、肥皂、手巾奉之,求他先洗手。他还每次都下座拱手以谢,以为是对他恭敬,其实是作者嫌他手脏。
书里提到吴昌硕也爱吃,晚年时如有人请吃酒席,每请必到,到了必大吃不已,回家时一定胃痛。后来有人给他集了副对联:“老子不为陈列品,聋丞敢忘太平年。”因为他耳朵聋了。
吴昌硕在七十岁前,娶过一个妾氏,不到两年这个小妾就跟别人跑了。可怜我们一代名家昌硕老人念念不已,自我解嘲说:“吾情深,她已忘。”我对她情深,她已经忘了。有人拿了吴昌硕的假画请他鉴定,吴昌硕明知是假,却不忍揭穿,觉得揭穿了好像是坏人家饭碗,不好,反正满街都是我的仿作了,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陈巨来也谈到一些名家的怪脾气,比如吴湖帆从来不跟人谈画论艺。他说:“我们二人,陌生朋友绝对看不出是画家是印人,这是对的。”为什么呢?你见到梅兰芳,听见他谈什么西皮二黄、如何唱法吗?一流的艺术家见面老谈艺术,这才奇怪。一般高谈艺术、妄自称诩的人都在尚未入流的阶段。
书里还讲到张大千年轻时专门伪造八大、石涛、渐江等人的画,以售巨价,且很擅长跟那些卖画的估人打交道。有人拿画来问他,这是不是你跟溥心畲合作的。张大千一看,说这是溥先生手笔,我一笔都没画过。那时候,溥心畲的画价远逊于张大千。估人后悔,说不该收进去。张大千看他简直要哭了,马上拿笔在画上加了很多东西,后面还写着“丁亥某年大千又笔”。估人称谢不已,大喜而去。可见张大千多么会做人。
陈巨来当时有个女同学,是名门之后,夫家也是旺族,想跟张大千学画,让陈巨来介绍,结果张大千听了“不拒亦不允也”。仔细一问,他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色,你看我新娶的这个太太原来就是我的女学生。我每次收女学生,她们要给我披外套,给我扣纽扣,我就忍不住要抱着她亲一亲。你给我介绍的这个女学生,据说是个美女,家里是名门,丈夫也有势力,万一我又忍不住,不是让你老兄尴尬吗?
这本书为什么这么多人爱看,就因为里面充满类似这种粉红色乃至于黄色的民国文人八卦。比如陆小曼跟徐志摩,他俩的逸事大家过去听得多了,觉得非常浪漫。两个人都抛弃了元配在一起,陆小曼的前夫,那个西点军校毕业的军官居然还愿意在他俩的婚礼上当男傧相。
后来徐志摩被说成是为了应付陆小曼奢华的生活开支,往返北京、上海教书,不幸飞机失事死了,很可惜,很慨叹,好像陆小曼是个狐狸精。但这本书里说,陆小曼身体有问题,找了个“推拿圣手”翁端午给她治病。徐志摩到北平教书的时候,甚至还把陆小曼交托给他心目中的好朋友翁端午好好照顾。翁不负所托,跟陆小曼好了起来,堂而皇之地做了“如丈夫”。
他离婚后,马上想起了自己喜欢的那个美国女同学,写信给她,微露求婚之意。不久女同学回电,说我独处国外生活苦闷,希望你能写一份电报,对我多多安慰,使我略得温暖。徐志摩非常振奋,马上写了一份情意缠绵的长电,以为可以得到美人青睐。结果没想到,他们总共有五个同学都一起接到了这位美女的电报,五个同学也都一起写了情意绵绵的长信去追求。徐志摩觉得自己被耍了,和同学共去一电大骂与之绝交,从此始一意追求陆小曼。
第二年,女同学回国。徐志摩特地带了陆小曼去见她,陆小曼后来告诉陈巨来:“其貌之美而大方,堪称第一云云。”女同学住在北京西山,当时追求她的人太多了。有一天她又突发奇想,告诉追求者,你们都这么爱我,我要考考你们,现在我想吃东安市场某大水果铺中的烟台苹果,你们不准坐汽车去买,每个人各自想办法走去买。哪个第一个买到送到,就算真心爱我。
许多呆子一声得令,纷纷往山下而去,内中一人就是梁思成。他借了一辆自行车飞奔而去,第一个买得,又拼命飞奔回西山。不料一不小心给汽车撞倒,忍痛第一个完成使命。女同学深感其诚,就与他结婚了。这人是谁呢?当然就是林徽因。
不仅如此,林徽因跟胡适也是好友,结婚后常常说起想念徐志摩的意思。胡适就告诉徐志摩,你也来北京跟我们聊聊吧。当时梁思成在北大当教授,就请徐志摩住在他家里,好安慰自己老婆。从此,徐志摩就北京、上海来来回回往返。陆小曼说,徐志摩是为林徽因而死,也是这个缘故。
他希望救赎她们,救赎的手段是那图腾般的、神秘的方块文字。最近几年,很多港台作家纷纷在内地出书,但我始终觉得欠缺一块——马华文学。我们常常以为,马华文学不外乎一群远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华人作家尝试用中文写作,恐怕不是中州正韵。我们视之为边陲文学,却忽略了它庞大的创作潜能。
最近终于有一部很了不起的马华文学作品在内地出版了,就是李永平先生的《大河尽头》。李永平能不能叫马华作家呢?他生于婆罗洲沙捞越邦古晋市,原是英国殖民地,今属马来西亚。后来,他在中国台湾念书、教书、写作。他非常讨厌人家说他是马华作家。因为他出生时,马来西亚这个国家还不存在,后来马来西亚建国了,他却痛恨这个国家,认为完全是大英帝国的阴谋。马来西亚分为两大部分,东边是婆罗洲,西边是马来半岛,中间隔着一片大海。婆罗洲是世界第三大岛,现在分属三个国家:一大半属于印度尼西亚,一小半属于马来西亚,还有一小块是文莱王国。
南洋华人在华洋杂处的环境下成长,一般都没有很强的国家身份认同。李永平说,他原是英属殖民地的臣民,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后,变成马来西亚人,1967年到台湾,在此落脚40年。台湾变成第二故乡。他觉得自己无法完全认同上述任何一个地方,有时宁愿说自己是广东人。南洋华人的乡籍认同往往比国家认同还要强烈。
不过,李永平很认同文化上、精神上的中国。当年到台湾之前,他原本打算先到大陆,但是正值“文革”,只好退而求其次去了台湾。到现在李永平也没有再回祖国大陆,他担心破坏了心目中的那个中国形象。他在台湾还到处搬家,几乎处于漂泊的浪子状态。所以,他写的是南洋华人的浪游文学。他说自己是一个没有母语的作家。少年时代,说普通话的风气还未盛行,周围人讲各种方言,广东话、客家话、闽南话、海南话,夹杂着英语和马来语。在那种混杂状态下,哪种语言是母语呢?李永平从小受的是英国殖民时期的英文教育,用华语写作并非命定。我们用母语写作无须选择,对他来讲确实是需要选择的。
当年李永平写出《吉陵春秋》的时候,整个台湾文坛为之震惊。怎么今天还有人能写出如此纯正典雅的中文?后来他的《海东青》虽然有些问题,但文字的运用还是极为复杂、精密,连文学评论大家都形容这是一部要查字典才能读的小说。《大河尽头》也是如此,恐怕也得准备字典。身为华语小说家,李永平的中文词汇量在港澳台的作家里恐怕是数一数二的。
要在世界上找一个最适合逛书店的城市,伦敦绝对排在名单的前三位。如果要去伦敦逛书店,你多半会去查令十字路,因为这条路上新、旧书店皆是邻比,各有特色,跟我们日常看到的书店不一样。我们平常去书店会发现每家卖的书都差不多,大家的规矩都一样,一本书上了架,半年、一年,或者几年卖不出去的话就得下架了。但是在查令十字路你会看到一些很坚持自己风格的书店,就是喜欢某本书,即便50年没人买,还是要把它放在架上。
查令十字路有一家酒吧在84号,酒吧上有块牌子,上面写着这里就是当年有名的查令十字路84号书店的原址。书店现在已经被这个酒吧所取代,但是每天仍然有很多来自全世界的书迷到这里拍照留念。
为什么原来那家书店那么有名?像莎士比亚书店一样了不起吗?它之所以有名全靠一本书《查令十字路84号》,作者是海莲·汉芙,她在美国只能算第二流的作家,一生大半时间都在编写历史教材、教科书或是帮美国电视及好莱坞写剧本等等。写的东西不算怎样,人也比较穷苦潦倒,就因为出版了这本书,她的名字被永远记下来,也因为这本书,这家原来不算特别的书店被永远记住了。
这本书其实是本书信集,里面是身在纽约的海莲·汉芙从1949年到1969年的20年间跟查令十字路84号这家小书店之间的书信往来。之所以会有书信往来是因为她跟他们订书。本来纽约有很多书店,但是海莲·汉芙深深爱上了英国文学,觉得美国文化很低级,甚至觉得自己干的电视行当也很低级。海莲·汉芙一直很崇拜英国,认为只有在英国才能买到好书,她痛恨当时纽约那些书店,觉得它们非常庸俗无聊,所以她从这家书店买书,然后就有了这样的书信往来。
现在这些书信集结成一本小书,还被拍成了电影,皆因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刚开始通信的时候,英国处在战后,物资紧张,采取分配制度,每家每年分到的鸡蛋、火腿、罐头都很有限,不是你没钱,就是有钱你也买不起。海莲·汉芙很同情这家书店店员的处境,常常给他们寄罐头,寄鸡蛋,有时甚至通过邮政服务从欧洲别的地方寄过去给他们。这家书店的人收到这些罐头、鸡蛋、火腿之类的都吓傻了,说:“好久没见过肉了,为什么一个顾客会对我们那么好呢?”海莲·汉芙说:“你们卖书给我,难道对我不是比我对你们还要慷慨,还要了不起嘛,对不对?”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两边的爱书人互相通信。起初她通信的对象是这家书店的经理,叫弗兰克·德尔,后来变成了弗兰克·德尔的老婆、他的孩子、书店的老板,最后甚至书店的邻居也都加入到这个通信里,变成一段因书而起的奇妙缘分。最特别的是,作者一生从未踏进过这家书店,没能看看这个书店和跟她通信的人。这本通信集有喜悦,有微笑,充满文学跟书的爱以及一些漂亮的记载和思考,同时也带着淡淡的忧伤。
海莲·汉芙是典型的美国女子,写东西非常直接,她迷上这家书店缘于她朋友曾去伦敦看过,并描述给她:“哎呀,亲爱的,这是一间活脱脱从狄更斯书里面蹦出来的可爱铺子,如果让你见到了,不爱死才怪。极目所见,全是书架,高崇直抵到天花板的深色古老书架,橡木架面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虽已褪色,仍尽放光芒。
在书里我们看到她是如何跟对方通信的,她骂这家书店的经理弗兰克·德尔,说你们竟然忍心用一本古书拆出来的纸来包书,这不是很不像话吗?后来德尔回信给她解释说那本书是早就散掉的,我们也没办法。后来海莲·汉芙又骂他们,因为这家书店的店员感激她,给她送了一本书当圣诞礼物,上面还写了一张卡片,她回信说:“你们另外写一张卡片,而不直接写在蝴蝶页上,我真希望你们不要这样过分拘谨,如果我猜得没错,这一定是你们书商本性作祟使然吧,你们担心一旦写了字在书上将会折损它的价值,差矣。如果你们能这么做,不仅对我而言,对未来的书主都将增添无可估算的价值,因为那种爱惜,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时而凄泣于胸,时而被耳提面命的感觉。”
海莲·汉芙虽然是二流的作者,但绝对是一流的爱书人。她说“我从来不买没有读过的书”,换言之,买的书一定是读过的,那还买来干吗?她形容说:“否则不就像买了一件没试穿过的衣服同样的下场吗?”
弗兰克·德尔则让我们看出了典型英国书店人的感觉,有点拘谨,有点幽默,但非常有意思。他在第一封给她的信里说:“这位亲爱的小姐,我们能够满足您三分之二的要求,解决您三分之二的困惑,那些您要的书,我们能够找到三分之二。”《查令十字路84号》被搬上大银幕时,弗兰克·德尔由老牌英国演员安东尼· 霍普金斯饰演,真是惟妙惟肖,演出了书店人该有的博学、温文尔雅,有一点拘谨,又有点冷嘲热讽的幽默。
每当看到这样的书店,这样的店员,就觉得应该向所有明智的女士们提出一个谦卑而且大胆的建议:与其选择一个富翁,不如选择这样一个书店的店员,或许不是很有钱,但是你想象一下,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们会点一根烟,有一个水壶的水正在烧着,准备煮咖啡,你会看到他正在优雅地跟客人谈论着最近进了哪一本狄更斯的绝版好书。
烽火守书人
伊拉克图书馆馆长日记
每次遭遇战争,文化肯定会遭殃。人的生命都在战争中丧失了,文化还能依附在什么地方?但不可忽略的是,战火过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城市的重建却离不开文化所起的作用。
饱受战火摧残的伊拉克,曾经是两河流域上重要的文明古国,是人类历史文化的发源地,它有多少文化瑰宝都在战乱中被炮火毁掉了。就伊拉克的现状而言,需要很多历史档案和资
料文献让这个国家可以重建它的历史记忆和国家认同,但问题是,在这样混乱的时期,有多少人愿意去关注这些看起来非常遥远的事情呢?
《烽火守书人——伊拉克国家图书馆馆长日记》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曾在全球图书馆界引起轰动。萨德•伊斯康德是库尔德人,曾经加入库尔德游击队对抗萨达姆政权,后来到英国读书,成了一位非常斯文的学者。2003 年美军攻入伊拉克,他接受号召回到巴格达重建自己的国家。
他担任伊拉克国家图书馆馆长,可想而知,经过一番战火的洗劫,当时的伊拉克国家图书馆不仅馆舍毁损严重,图书馆文献也大多被烧被抢,古书、档案、文件遗失了百分之六十,珍善本遗失百分之九十。萨德•伊斯康德认为很多伊拉克重要的国家机密档案都被美国人带走了,还有的则是被别的国家趁战乱偷去的。
这本日记于 2006 年到 2007 年在大英博物馆图书馆(British Library)的网页上刊登,引起了轰动。全世界的图书馆馆长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同行每天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每天这个图书馆大概只有一两个小时的供电时间,窗玻璃随时会破,有子弹会扫射进来。办公室随时可能被炸,昨天整理好的一柜书今天又在地上乱成一团,昨天还在上班的同事今天可能就不见了,你甚至会亲眼目睹自己的同事在战火中伤亡。
因为这个图书馆的位置特别险要,什叶、逊尼两派都想争夺,于是两派都跑来找馆长商量,要在图书馆房顶上装机关枪。当时的伊拉克已经乱到了什么程度呢?主管图书馆的文化部可能是逊尼派的,而另外一个部门,像国防部说不定就是什叶派的,两个部门之间自己会打仗。所以每天上班,都会觉得今天可能是最后一天上班了,每天都这么提心吊胆。
在这种情况下,萨德•伊斯康德为什么还要坚持做这个图书馆馆长呢?因为他想为自己的祖国保留一线历史文化的命脉。书里的有些记录相当震撼,比如有一天他被国民卫队的人拿枪指着头恐吓;又有一天有人用警车送回一些馆藏来,而警车是恐怖分子袭击的重要目标;或者又有一天,他的一个同事又牺牲了。
即使萨德馆长记录了一些自己觉得很高兴的事情,读起来也会让人觉得更加难过,因为让他高兴的事情在我们看来都是生活中最微不足道的。比如今天的供电时间是六个小时,本月进馆读书的读者从六十人上升到一百人……看到这些,你只会觉得很心酸。而这些图书馆的馆员热心到什么程度呢?如果有读者进来说想看某本书而馆里没有,他们就会立刻派人出去,冒着炮火和被绑架的危险到市面上买回来。如果买不到,馆长就会通过国际合作寻求支持,因为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个图书馆的故事,很多人愿意帮助他们,想办法把他们需要的书籍或其他资源送过去。
萨德•伊斯康德馆长也因此成为了一个国际上屡获大奖的文献保护者,但他最后反而放弃了继续写这个日记。他说这会使他觉得不安,这样的日记好像是在剥削自己的同事和族人的苦难生活,拿他们的鲜血和眼泪来博取全世界的同情,而这些都是他不需要的。他想要做的是继续在战火蔓延的混乱局面下做好自己的工作。值得欣慰的是,听说伊拉克最近局面缓和,图书馆的读者人数已经上升到每个月九百人了。
我最怕别人提“成功人士”这几个字,一听就会起鸡皮疙瘩。什么是成功人士?我们为什么那么渴望成功?《伟大的失败者》这本书告诉你失败者也可以很伟大。
书中介绍了历史上很多“失败者”的故事,他们明明很有才华,而且为自己的事业付出了艰辛努力,但也许运气不够好,也许竞争太残酷,总之最后还是失败了。坦白讲,看完这本书,你会觉得这里面的一些人恐怕还算不上是失败者,倘若那种失败也叫失败,就真是虽败犹荣了。
隆美尔就是一位很威风的失败者。他是二战期间享誉全世界的德国名将,做过纳粹陆军军团的元帅,绰号“沙漠之狐”。当年,隆美尔在北非与英国作战的时候,德军完全处于弱势,人数及装备等各方面都远不及英军。但是隆美尔偏偏能神出鬼没地运用“闪电战”技巧,把大量坦克集中到前线一字排开,光这种气势就震住了英军,在好几次战役中都把英国人打得落荒而逃。
他了不起的军事才能就连他的对手都十分佩服。在他带领德军把英国的北非军团打得屁滚尿流之际,英国报界送给他一个封号——“沙漠之狐”。丘吉尔也在英国国会上公开称赞:“隆美尔是一个伟大的统帅,尽管他在战争中让我们无比惊恐,我仍然要这么说!”
然而他后来被调回德国,在很多事情上与希特勒意见相左。后来他的一些部下想要发动政变刺杀希特勒,隆美尔并不赞成这样做,但他肯定知情。这便引起了希特勒的怀疑,趁着他重病做手术的时候让他服毒自杀了。如果单从结局来看,隆美尔也算是一个失败者。
但这样的失败也许还不是最可怜的,书中还提到了一位英国化学家罗莎琳·富兰克林,她死的时候才37岁。我们现在都以为,人类遗传基因的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是詹姆斯·沃森和弗朗西斯·克里克,沃森还写过一本书《双螺旋》,大肆吹嘘自己的发现多么了不起,而事实上,罗莎琳·富兰克林才是“双螺旋结构”真正的发现者。
富兰克林是一位对实验数据非常认真的化学家,她用“X射线绕射”分析做了将近一年的实验,发现沃森跟克里克推论出来的模型是错误的。然后她不眠不休地继续研究,终于在1952年7月第一次成功做出一张完美的X光绕射分析摄影图。在这张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基因DNA的双螺旋结构,她第一个拍出来并证明这个结构是真实存在的。
但这张照片在未经她许可的情况下,被她的一个同事偷偷拿给沃森看了,沃森看到这张照片恍然大悟,它启发了他的整个研究。1953年4月,沃森和克里克在权威期刊《自然》上发表论文宣称自己发现了双螺旋结构。
这算不算是偷窃呢?就像当年比尔·盖茨偷窃苹果的灵感,或者苹果偷窃实验室用滑鼠的灵感一样。对这些,富兰克林完全默默忍受,毫不做声,直到 1958 年死于癌症。而沃森和克里克在1962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对富兰克林的贡献只字未提,甚至在后来的自传中还不断贬低她,说她不过是个“技工”,是个“满头乱发、衣着邋遢”的女人,总之描述得非常不堪。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常常以为很多重要而伟大的事情都是由成功人物做出来的,这本书却告诉我们,成功人物往往只是比较狡猾冷酷和心狠手辣,相反,很多失败者到最后反而是带着微笑的。
你愿意做哪一种人呢?相信大部分人还是要做成功人士,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在鼓励、教育大家如何迈向成功,而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到最后都不过是一个失败者。所以,与其学习怎样成功,还不如先学好如何做一个微笑的失败者。
《安持人物琐忆》——民国文人的大八卦
一流的艺术家见面老谈艺术,这才奇怪。一般高谈艺术、妄自称诩的人都在尚未入流的阶段。
《安持人物琐忆》的作者陈巨来是有名的篆刻家,这本书却写的是民国文人的八卦奇谈,真没想到。这些八卦,其实坦白讲,也很值得怀疑,因为陈先生的记性并不太好,有些东西很明显是记错了。大家就当好玩,姑妄听之吧。
比如讲到皇族画家溥心畲不太会做人,很直率,大概有点那种贵族公子哥儿的脾气。有一回,一个姓吴的送上一本古人印拓给溥心畲。
他略一翻阅,随手就交给在场的陈巨来,说送你吧。我们的作者就很尴尬,人家刚送了自己的作品给你,你怎么当着人家面翻一翻就随手送给另一个人呢。陈巨来说,吴先生拓得很精致,我不能要。溥心畲居然怎样?哦,你不要,好,随手往纸篓里一扔就是了。
溥心畲我看他的书画,觉得真有一股贵族气,面相又斯文干净,非常好,但没想到这本书里说他“食量之大,至足为人所惊”,吃螃蟹三十个还不饱;吃完油条以后不洗手,马上画画,往往油渍满纸。
于是我们的作者每次求画求书之前,都以洗脸盆、肥皂、手巾奉之,求他先洗手。他还每次都下座拱手以谢,以为是对他恭敬,其实是作者嫌他手脏。
书里提到吴昌硕也爱吃,晚年时如有人请吃酒席,每请必到,到了必大吃不已,回家时一定胃痛。后来有人给他集了副对联:“老子不为陈列品,聋丞敢忘太平年。”因为他耳朵聋了。
吴昌硕在七十岁前,娶过一个妾氏,不到两年这个小妾就跟别人跑了。可怜我们一代名家昌硕老人念念不已,自我解嘲说:“吾情深,她已忘。”我对她情深,她已经忘了。有人拿了吴昌硕的假画请他鉴定,吴昌硕明知是假,却不忍揭穿,觉得揭穿了好像是坏人家饭碗,不好,反正满街都是我的仿作了,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陈巨来也谈到一些名家的怪脾气,比如吴湖帆从来不跟人谈画论艺。他说:“我们二人,陌生朋友绝对看不出是画家是印人,这是对的。”为什么呢?你见到梅兰芳,听见他谈什么西皮二黄、如何唱法吗?一流的艺术家见面老谈艺术,这才奇怪。一般高谈艺术、妄自称诩的人都在尚未入流的阶段。
书里还讲到张大千年轻时专门伪造八大、石涛、渐江等人的画,以售巨价,且很擅长跟那些卖画的估人打交道。有人拿画来问他,这是不是你跟溥心畲合作的。张大千一看,说这是溥先生手笔,我一笔都没画过。那时候,溥心畲的画价远逊于张大千。估人后悔,说不该收进去。张大千看他简直要哭了,马上拿笔在画上加了很多东西,后面还写着“丁亥某年大千又笔”。估人称谢不已,大喜而去。可见张大千多么会做人。
陈巨来当时有个女同学,是名门之后,夫家也是旺族,想跟张大千学画,让陈巨来介绍,结果张大千听了“不拒亦不允也”。仔细一问,他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色,你看我新娶的这个太太原来就是我的女学生。我每次收女学生,她们要给我披外套,给我扣纽扣,我就忍不住要抱着她亲一亲。你给我介绍的这个女学生,据说是个美女,家里是名门,丈夫也有势力,万一我又忍不住,不是让你老兄尴尬吗?
这本书为什么这么多人爱看,就因为里面充满类似这种粉红色乃至于黄色的民国文人八卦。比如陆小曼跟徐志摩,他俩的逸事大家过去听得多了,觉得非常浪漫。两个人都抛弃了元配在一起,陆小曼的前夫,那个西点军校毕业的军官居然还愿意在他俩的婚礼上当男傧相。
后来徐志摩被说成是为了应付陆小曼奢华的生活开支,往返北京、上海教书,不幸飞机失事死了,很可惜,很慨叹,好像陆小曼是个狐狸精。但这本书里说,陆小曼身体有问题,找了个“推拿圣手”翁端午给她治病。徐志摩到北平教书的时候,甚至还把陆小曼交托给他心目中的好朋友翁端午好好照顾。翁不负所托,跟陆小曼好了起来,堂而皇之地做了“如丈夫”。
他离婚后,马上想起了自己喜欢的那个美国女同学,写信给她,微露求婚之意。不久女同学回电,说我独处国外生活苦闷,希望你能写一份电报,对我多多安慰,使我略得温暖。徐志摩非常振奋,马上写了一份情意缠绵的长电,以为可以得到美人青睐。结果没想到,他们总共有五个同学都一起接到了这位美女的电报,五个同学也都一起写了情意绵绵的长信去追求。徐志摩觉得自己被耍了,和同学共去一电大骂与之绝交,从此始一意追求陆小曼。
第二年,女同学回国。徐志摩特地带了陆小曼去见她,陆小曼后来告诉陈巨来:“其貌之美而大方,堪称第一云云。”女同学住在北京西山,当时追求她的人太多了。有一天她又突发奇想,告诉追求者,你们都这么爱我,我要考考你们,现在我想吃东安市场某大水果铺中的烟台苹果,你们不准坐汽车去买,每个人各自想办法走去买。哪个第一个买到送到,就算真心爱我。
许多呆子一声得令,纷纷往山下而去,内中一人就是梁思成。他借了一辆自行车飞奔而去,第一个买得,又拼命飞奔回西山。不料一不小心给汽车撞倒,忍痛第一个完成使命。女同学深感其诚,就与他结婚了。这人是谁呢?当然就是林徽因。
不仅如此,林徽因跟胡适也是好友,结婚后常常说起想念徐志摩的意思。胡适就告诉徐志摩,你也来北京跟我们聊聊吧。当时梁思成在北大当教授,就请徐志摩住在他家里,好安慰自己老婆。从此,徐志摩就北京、上海来来回回往返。陆小曼说,徐志摩是为林徽因而死,也是这个缘故。
他希望救赎她们,救赎的手段是那图腾般的、神秘的方块文字。最近几年,很多港台作家纷纷在内地出书,但我始终觉得欠缺一块——马华文学。我们常常以为,马华文学不外乎一群远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华人作家尝试用中文写作,恐怕不是中州正韵。我们视之为边陲文学,却忽略了它庞大的创作潜能。
最近终于有一部很了不起的马华文学作品在内地出版了,就是李永平先生的《大河尽头》。李永平能不能叫马华作家呢?他生于婆罗洲沙捞越邦古晋市,原是英国殖民地,今属马来西亚。后来,他在中国台湾念书、教书、写作。他非常讨厌人家说他是马华作家。因为他出生时,马来西亚这个国家还不存在,后来马来西亚建国了,他却痛恨这个国家,认为完全是大英帝国的阴谋。马来西亚分为两大部分,东边是婆罗洲,西边是马来半岛,中间隔着一片大海。婆罗洲是世界第三大岛,现在分属三个国家:一大半属于印度尼西亚,一小半属于马来西亚,还有一小块是文莱王国。
南洋华人在华洋杂处的环境下成长,一般都没有很强的国家身份认同。李永平说,他原是英属殖民地的臣民,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后,变成马来西亚人,1967年到台湾,在此落脚40年。台湾变成第二故乡。他觉得自己无法完全认同上述任何一个地方,有时宁愿说自己是广东人。南洋华人的乡籍认同往往比国家认同还要强烈。
不过,李永平很认同文化上、精神上的中国。当年到台湾之前,他原本打算先到大陆,但是正值“文革”,只好退而求其次去了台湾。到现在李永平也没有再回祖国大陆,他担心破坏了心目中的那个中国形象。他在台湾还到处搬家,几乎处于漂泊的浪子状态。所以,他写的是南洋华人的浪游文学。他说自己是一个没有母语的作家。少年时代,说普通话的风气还未盛行,周围人讲各种方言,广东话、客家话、闽南话、海南话,夹杂着英语和马来语。在那种混杂状态下,哪种语言是母语呢?李永平从小受的是英国殖民时期的英文教育,用华语写作并非命定。我们用母语写作无须选择,对他来讲确实是需要选择的。
当年李永平写出《吉陵春秋》的时候,整个台湾文坛为之震惊。怎么今天还有人能写出如此纯正典雅的中文?后来他的《海东青》虽然有些问题,但文字的运用还是极为复杂、精密,连文学评论大家都形容这是一部要查字典才能读的小说。《大河尽头》也是如此,恐怕也得准备字典。身为华语小说家,李永平的中文词汇量在港澳台的作家里恐怕是数一数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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