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专业在近几年一直是热门专业,不少艺术生留学都选择的是环境工程专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最新的世界环境工程专业大学排名,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1.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全名小利兰·斯坦福大学,或译作史丹佛大学,通常直接称作斯坦福大学,坐落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市,是一所享誉世界顶尖的私立研究型大学。
斯坦福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目前拥有全职教授35人,研究领域包括六大方向。其中,环境工程当之无愧是世界第一。
2.瓦格宁根大学(Wageningen University)
瓦格宁根大学(Wageningen University)位于荷兰中部,是一所研究生命科学的著名高等学府,始建于1876年。作为瓦格宁根大学研究中心(Wageningen UR)的一部分,它已发展为一个国际性的科研机构。
瓦格宁根大学在环境科学与生态学方面的研究机构中其排名世界第一。
3.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是美国顶尖公立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上最富盛名且最顶尖的公立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是加利福尼亚大学中最老的一所,也是美国大学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Universities)创始会员之一。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工程学院被誉为世界顶尖工程师的摇篮,工程学院下设八个本科工程项目,其中就有土木工程与环境工程系。
4.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
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简称哈佛,坐落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是一所享誉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学,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员。哈佛大学被公认为是当今世界最顶尖的高等教育机构之一。
5.斯德哥尔摩大学(Stockholm University)
斯德哥尔摩大学(Stockholm University)建立于1878年,坐落于素有北欧的威尼斯之称的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是瑞典规模最大的综合类大学之一最初只开设自然科学方面的课程。1904年建立授予学位制度,在随后的20年间创建了法律和人文科学学院。
6.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
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简称"牛津",位于英国牛津,是一所誉满全球的世界顶级研究型书院联邦制大学,与剑桥大学并称牛剑,与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帝国理工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同属"G5超级精英大学"。
牛津大学分校迈阿密大学的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设有环境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开设硕士学位。
7.科罗拉多州立大学(Colorado State University)
科罗拉多州立大学(Colorado State University,简称CSU)是一所四年制公立大学,成立于1870年,是美国著名的公立大学之一。
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工程类设有环境工程专业,是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热门专业。
8.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Eidgenssische Technische Hochschule Zürich)
苏黎世联邦理工学(Eidgenssische Technische Hochschule Zürich)院创建于1855年,是世界最著名的理工大学之一,在全世界范围亦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享有同样崇高的声誉,连续多年位居欧洲大陆理工高校翘首,享有"欧陆第一名校"的美誉。
9.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缩写为UIUC),建立于1867年,位于伊利诺伊州幽静的双子城:厄巴纳-香槟市,是一所享有世界声望的一流研究型大学。
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的土木与环境工程系多年一直位居美国专业排名前列。其环境工程专业设在工程学院,有EES和EHHE两大方向。
10.昆士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昆士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简称昆大,世界百强名校和顶尖的高等科研学府之一,始建于1910年,是昆士兰州的第一所综合型大学,也是澳大利亚最大最有声望的大学之一,同时还是六所砂岩学府(Sandstone Universities)之一。
昆士兰大学优势专业很多,环境专业和工程专业就是其中之一。昆士兰大学环境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定量分析能力,又对整个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间的相互作用有全面了解的环境科学人才。
以上就是关于世界环境工程专业大学排名的介绍,希望对环境工程专业留学的艺术生有所帮助。
一、环境科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环境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掌握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环境科学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熟悉国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了解环境科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状况;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主干学科:环境科学
主要课程:生态学、环境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管理与环境法、环境信息系统等。
相近专业:环境科学 生态学 资源环境科学 应用气象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自然地理学、生态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等课程进行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10--20周。
二、环境工程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和城镇水、气、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和给排水工程、污染控制规划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学校等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的环境工程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普通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外语、计算机技术及绘图、污染物监测和分析、工程设计、管理及规划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环境科学技术和给水排水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管理规划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普通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水污染控制工程、空气污染控制工程、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的基本原理和设计方法;
3.具有污染物监测和分析、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初步能力;
4.了解环境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
主要课程:工程力学、测量学、水力学与水泵、水处理微生物学、普通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灾害防治工程 水质科学与技术 给水排水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风能与动力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城市规划 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测量实习、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习、水力学实验、微生物实验、环境监测实验、水处理实验、空气污染控制实验等,一般安排40周左右。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和城镇水、气、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和给排水工程、污染控制规划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学校等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的环境工程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普通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外语、计算机技术及绘图、污染物监测和分析、工程设计、管理及规划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环境科学技术和给水排水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管理规划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普通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水污染控制工程、空气污染控制工程、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的基本原理和设计方法;
3.具有污染物监测和分析、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初步能力;
4.了解环境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
主要课程:工程力学、测量学、水力学与水泵、水处理微生物学、普通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测量实习、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习、水力学实验、微生物实验、环境监测实验、水处理实验、空气污染控制实验等,一般安排40周左右。
环境科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环境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掌握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环境科学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熟悉国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了解环境科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状况;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环境科学
主要课程:生态学、环境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管理与环境法、环境信息系统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自然地理学、生态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等课程进行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10--20周。
这样看来环境科学的理论更强些。
【科目不同】:环境科学是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工程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
【研究方向不同】:环境科学主要研究环境的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四个部分的学科。环境工程主要研究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利用科学的手段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
【涉及方向不同】:经济、法律和社会科学知识可用于环境科学研究。生物学中的生态学、医学中的环境卫生学和环境医学,以及环境物理学和环境化学与环境工程密切联系。
【学士学位不同】:环境科学为理学学士,环境工程为工学学士。
【学科构成不同】:环境科学主要以原理理论,以及各个学科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为主;而环境工程则是在基础知识学习掌握上,研究污染治理方法及措施为主。
【就业方向不同】:环境科学一般就业大头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而环境工程则是以污染防治工作为主。
【主要课程】
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学、环境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仪器分析、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环境管理与环境法、环境信息系统等。
环境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环境噪声控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电厂水处理技术,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环境化学、微生物学、电厂脱硫及除尘技术等。
【培养要求】
环境科学:
(1)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环境科学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熟悉国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了解环境科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状况;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环境工程:
(1)掌握普通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水污染控制工程、空气污染控制工程、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的基本原理和设计方法;
(3)具有污染物监测和分析、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初步能力;
(4)了解环境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2014-05-07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翻墙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