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要提供那些材料,有没有时间规定?

新注册服务类公司,营业执照已经拿到,请问(1)后面还要办理那些程序或手续?(2)提供那些材料?(3)有没有时间限制啊?... 新注册服务类公司,营业执照已经拿到,请问(1)后面还要办理那些程序或手续?(2)提供那些材料?(3)有没有时间限制啊?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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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87f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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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管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并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相应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帐号证明;

4.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5.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统一代码证书;

6.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7.验资报告;

8.特殊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表》,由纳税人如实填制后连同税务机关要求的各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全面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税务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纳税人相关事项并退还申请资料。

参考资料: http://www.nanning.gov.cn/1905/2004_4_14/1905_19362_1081916395057.html

百度网友7aa7f0db5
2006-04-06 · TA获得超过11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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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税务登记
1、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
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复印件;
(2)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3)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证明及其复印件;
(4)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
(5)提供验资报告及其复印件;
(6)提供经营场所证及其复印件;
(7)提供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本县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1)提供本县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提供总机构的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3)提供分支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
(5)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该分支机构的核算形式以及是否单独纳税的证明;
(7)单独纳税的分支机构(非法人)还需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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