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下,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应聘到a公司,面试时,与a公司负责人口头协议:工作期间,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应聘到a公司,面试时,与a公司负责人口头协议:工作期间,工资按公司试用期薪酬结算。但半个月后,由于内部原因,a公司负责人有所变...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应聘到a公司,面试时,与a公司负责人口头协议:工作期间,工资按公司试用期薪酬结算。但半个月后,由于内部原因,a公司负责人有所变更,(a公司与b公司为合作关系,a为分部,b 为总部)现由b公司负责管理事务。而我们也被人事部负责人告知:由于我们还没有拿到毕业证,工作期间,我们的工资按实习生结算。与原口头协议的薪酬有较大差距。(在7月份我们拿到毕业证,要转正式员工之际,我们被告之,我们是与a公司签劳动合同而并非b公司。因为我们觉得,当初面试时,负责人是代表a公司与我们口头协议的薪酬,是具有法律效力,且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是a公司,应当按照a公司原负责人协议的工资结算。因此在7月份我们提交申请,希望公司能补回这4个月实习期与试用期的薪酬差额。但申请被驳回,原因是:按法律规定的,没毕业前所有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无权利在给在校生签署就业合同,只能签署有关于校企方面的就业协议,按照实习生待遇发放工资。因此a公司原负责人与我们的口头协议无效。不管a或b公司都只能按劳动局以及人才市场的规定执行。请问这解释合理吗?我们能否追回差额薪资? 展开
 我来答
asatbin
2013-07-31 · TA获得超过160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3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8.5万
展开全部
如果你与A公司没有签署正式合同或是《在校生就业合同》的话,这是不合理的,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你们可以集体维权进行差额追缴,不懂可以向我咨询!
百度网友65df4cc46
2013-07-31 · TA获得超过34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1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62万
展开全部
长点经验,刚进入社会吃点亏,不算什么。记住一点,以后进任何一家企业工作,老板说什么都没用。白纸黑字最有用。黑字可不要随便叫人写。要在公司有点分量的。因为现在“临时工”太多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