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职工,男,43岁,23年工龄,公司本月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一年工龄只赔一个月收入,大概7万5千元。
安排到另一家公司上班,终止劳动合同,不赔钱。都是以竟岗不上为由,竟岗过程只是面试,公司中层以上给职工打分,没有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以上做法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谢谢...
安排到另一家公司上班,终止劳动合同,不赔钱。都是以竟岗不上为由,竟岗过程只是面试,公司中层以上给职工打分,没有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以上做法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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