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这个叫什么?
朱蒂提亚 (蒙眼女神 司法女神)
西方的正义女神,也叫司法女神,是法律、法官的化身和象征,也是西方司法理念的符号与标志。正义女神的雕像,经常出现在西方国家法院、法学院的前面或建筑物上。它的形象常常是一位年轻的女子,面容庄严,神情肃穆,蒙着眼罩或闭着双目,一手持天平,一手握一把宝剑。在雕像的背后,刻着一句广为流传的古罗马法律格言:“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近500年来,她日日矗立于天地之间,默默无声,却令人肃然起敬,揭示并维护着西方世界一种悠久的法律观念——“法,就是公平正义。”
其实,二千多年前的正义女神,并不是今天这种形象。正义女神的形象演变,体现了西方法律理念的发展进程。正义女神的原型,源于三种古老的神话。
第一,古埃及的正义女神“玛特”。她是太阳神拉的女儿,她的形象是头上插着鸵鸟毛,一手握剑,但另一只手没有拿天平。她和妹妹奥斯瑞斯分别负责对活人和死人的审判。
第二,古希腊的正义女神泰米斯。她是天神和地神的女儿,后来成为主神宙斯的第二位妻子。她的名字原意为“大地”,转义为“创造”、“稳定”、“坚定”,从而与法律发生了联系。她的形象是一位手持天平的庄严妇女。她和宙斯所生的女儿“狄克”,也叫“正义女神”。狄克掌管白昼和黑夜大门的钥匙,和母亲一起维持人间秩序。
第三,古罗马的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她的形象结合了古希腊正义女神泰米斯和她女儿狄克的特点:一手持天平,一手握剑,有时蒙眼闭目,有时还坦胸露怀。但值得一提是,她的眼睛最初是睁开的。这在古罗马帝国时代的2枚硬币上,可以得到证明(图①-②)。图①为古罗马公平女神像,她的形象是右手持天平,左手持丰饶角。图②为古罗马正义女神像,她的形象是右手执权杖,左手持橄榄枝。这两枚硬币同属公元96-97年的罗马帝国时代,它说明起码在公元1世纪时,正义女神既没有“蒙眼闭目”,甚至还没有“手持天平”。给正义女神“蒙上眼罩”的历史性“改造”,是在古罗马法律制度经历了几百年艰难发展之后的“成果”。
神话传说常常折射人间现实。古希腊及古罗马时代的法院,法律尚不健全,有很多都是民众的会议,法院裁判案件时的身份,有点像被临时拉来评理的“公正人”,并不主动去搜集或调查证据,只是像神话中手持天平的“泰米斯”那样,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确认事实,裁断是非。公元6世纪,罗马皇帝查斯丁尼为重新统一罗马帝国,制订了世界上第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国法大全》。这部“大法”直接影响到整个西方法律文明的发展。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欧国家逐步出现发现罪犯、搜集证据的法律机制。12-14世纪,英国形成“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制度,欧洲开始设立检察官,侦缉、起诉重大犯罪。德国也于15世纪颂布了维持社会秩序的“警察”法令。至此,完备的西方“公检法”法律制度才正式为正义女神“蒙上眼罩”奠定了“可行”的基础。
作为法院的象征,正义女神“蒙眼闭目”的法律隐喻是什么呢?她是裁判之神,用天平衡量诉讼双方提出的证据,证据充足的一方即胜诉,证据不足的一方就败诉,用宝剑加以惩处。她的职责是“裁断”而不是发现,所以眼睛应该蒙上或闭起,这样有助于她排除干扰,用心思考;对抗权贵,实现正义。
据考证,最早的蒙眼正义女神雕像是雕塑家汉斯·吉恩于1543年为瑞士伯尔尼“正义喷泉”创作的雕像。当时,女神雕像除了蒙眼、天平和宝剑外,还有很多其他象征物:如王冠(代表尊贵)、权杖(代表威严)、束棒(代表刑罚)、蛇(代表仇恨)、狗(代表友情)、书籍(代表法律)、骷髅(代表死亡)、十字架(代表宗教)等等。但这些“附件”,在后来都被逐渐简化。1995年,俄罗斯发行纪念二战胜利50周年银币三枚,其中纽伦堡审判的币图中,有手持天平、脚踏纳粹军旗的蒙眼正义女神形象(图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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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香港立法大楼上的蒙眼正义女神
这是德国法兰克福旧市政厅罗马广场 正义女神喷泉,她左手持天平,又手持利剑,恰如理性与激情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