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各县名称
截至2019年初,喀什地区共有1个县级市、10个县、1个自治县,它们分别是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喀什市面积1056.8平方千米,人口62.79万(2016年),辖6个街道、2个镇、9个乡。喀什是南疆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农牧产品最大集散地。也是古丝绸之路上的商埠重镇,东西方交通的咽喉枢纽和东西方经济文化和文明的重要交汇点。
扩展资料
秦朝,喀什为西域三十六国的疏勒等诸国地。
汉朝,为疏勒国地,隶西域都护府。两汉书、《魏书》、《隋书》、新、旧唐书、《宋史》均作疏勒国。
西汉,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喀什与中原的联系。
东汉,永平三年(公元60年),在新疆设置西域都护府,喀什作为西域的一部分,正式列入祖国版图。
东汉,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东汉名将班超出任西域都护,这里是大本营,驻守长达17年。
唐太宗以后,这里为唐朝政府的重要军事据点,当时的安西四镇之一即为喀什噶尔。这里曾留下唐僧西天取经的脚印。
五代至宋朝,先后为喀喇汗王朝和西辽所管辖。喀喇汗王朝时期,曾以喀什噶尔为首府。
元朝,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太子的封地。明代,喀什为西域四大回城之一。直到15世纪海路开通之前,喀什作为“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一直是中外商人云集的国际商埠。
清朝,乾隆时期,这里一度是清政府“总理南八城事宜”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驻地,清光绪十年(1884年)清政府设置了喀什噶尔道,共辖有疏勒、莎车两个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蒲犁分防厅、和阗直隶州。
民国,先后在此设立第三(喀什)和第十(莎车)行政区。
新中国成立后,曾是南疆区党委、南疆行署和喀什地委、喀什行署驻地,以后莎车专区并入喀什行政区。
1982年11月,喀什行署决定,将喀什市浩罕、伯什克然木、阿瓦提、英吾斯坦4个公社及河内林场划归疏附县。
1998年03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批准,将疏附县浩罕乡、伯什克然木乡5个村、阿瓦提乡2个村、帕哈太克里乡1个村划归喀什市管辖。
2004年08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批准,将疏附县的色满乡、荒地乡划归喀什市管辖。调整后,喀什市东西部与疏附县接壤,北倚古玛塔格山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毗邻,南面与疏勒县隔克孜勒苏河遥相对望。辖4街道、6个乡:多来特巴格乡、乃则尔巴格乡、夏马勒巴格乡、浩罕乡、色满乡、荒地乡。市政府驻人民东路。
2005年2月24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批准,将疏附县的帕哈太克里乡、伯什克然木乡划归喀什市管辖。调整后,全市辖4个街道、8个乡:恰萨街道、亚瓦格街道、吾斯塘博依街道、库木代尔瓦扎街道、乃则尔巴格乡、夏马勒巴格乡、多来特巴格乡、浩罕乡、色满乡、荒地乡、帕哈太克里乡、伯什克然木乡。
2009年,撤销乃则尔巴格乡、夏马勒巴格乡,设立乃则尔巴格镇、夏马勒巴格镇。
2013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3]35号)同意将疏附县阿瓦提乡划归喀什市管辖。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3]207号)批准同意将疏附县英吾斯坦乡划归喀什市管辖(11月20日正式实施)。
2014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4]194号)同意将疏附县阿克喀什乡划归喀什市管辖。至此,全市辖4个街道、2个镇、9个乡。
2015年0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设立西域大道街道(新政函[2015]87号)、东湖街道(新政函[2015]88号)。调整后,全市辖6个街道、2个镇、9个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喀什
喀什各县名称: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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