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台能临时停车下客上客吗
一、按照规定公交车站台只允许公交车临时停车上下客,包括的士也不能临时停放上下客。而且私家车是不能载客的罚款50~100元、记3分。
二、随着禁停标志、标线的设置,交警对违禁停车的处罚也将有所变化。通告称,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临时停车或者停放的,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行为,依据《道法》及相关实施办法,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道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三、这一处罚办法与以往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将“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临时停车或者停放的”的行为,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实施记分管理。而在2007年发布的通告中,曾提及对违反通告的,可纳入记分管理。但近年来,交警在实际查处过程中,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一般会被处以150元罚款。
拓展资料:
城市公共交通类型:
一、公共自行车
我国最早实行公共自行车的城市是杭州,杭州融鼎科技在2008年5月1日,率先运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将自行车纳入公共交通领域,意图让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无缝对接",破解交通末端"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公共汽车
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主要交通工具。在一般的道路条件下,可以四通八达。小型公共汽车可在狭窄街区中开辟营业线路,乘用极为方便。
三、无轨电车
从架空触线上获取电能驱动行驶。由于电能可以从煤、重油、水力、天然气、核能、地热等多种能源转换而来,因此,在石油资源不足的国家和地区,以无轨电车为主要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的优点。
四、有轨电车
在轻便轨道上行驶。它的优点是能源消耗低,结构简单,坚固耐用。其客运能力略高于无轨电车。旧式有轨电车噪声高,振动大,舒适性较差,轨道需要经常维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通。
五、快速有轨电车
与其他车辆隔离运行,多在地面轨道上行驶。在经过交叉路口时,多采用立体交叉方式。在繁华市区它也可转入地下运行,也可以在高架线路上通过,建设费用低于地下铁道。
六、地下铁道
大部分线路铺设在地面以下,运行中几乎不受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而且有一定的抗战争和抗地震破坏的能力。它以车组方式运行,载量大,正点率高,安全舒适。
参考资料:
公交站台不能临时停车下客上客,按照规定只允许公交车站临时停车上下客。
公交站台是专门为城市候车市民建设的公共设施,它提供了人们候车场所,为市民候车亭提供了方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通守下列规定:(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扩展资料: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规定:城市公共汽车站台(点)前以及距离站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其他车辆不得停靠使用,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
乘客除不得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规物品搭乘公共汽车外,还明确禁止了犬、猫等动物乘车(导盲犬除外)。
不得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或者场站内饮酒、吸烟、乞讨、卖艺或者乱扔废弃物等,若违反这些规定,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会面临不高于1000元的罚款。
公交车滞站、甩站、拒载、甩客,强行揽客等,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收回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3-08-04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公交站台不能临时停车下客上客,按照规定公交车站台只允许公交车临时停车上下客。
相关法律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临时停车或者停放的,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行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
在未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停放或者临时停车的,处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拖移车辆,并处以100—150元罚款。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
罚款50~100元、记3分
随着禁停标志、标线的设置,交警对违禁停车的处罚也将有所变化。通告称,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临时停车或者停放的,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行为,依据《道法》及相关实施办法,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道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这一处罚办法与以往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将“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临时停车或者停放的”的行为,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实施记分管理。而在2007年发布的通告中,曾提及对违反通告的,可纳入记分管理。但近年来,交警在实际查处过程中,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一般会被处以150元罚款。有乱停车习惯的司机朋友要特别注意,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4次违禁停车行为,您的驾照就将面临“扣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通守下列规定:(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