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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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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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
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
,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
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
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
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
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
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
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
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
实际操作。
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
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研究表明,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
起来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
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村镇、社区
经常性的开展健康、高雅的活动,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
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素质。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己正己
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
,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
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
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
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
偷、抢等。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岗位与务工人员数失衡,造成务工
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
、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
;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
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
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
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
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
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年的改造工作。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
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
联合,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行引导、教育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
,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
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
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
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
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
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
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
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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