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指点,关于公司无故辞退赔偿的问题
本人于2012年2月16日应聘至某公司,职务为企划设计。试用期3个月,试用工资3000元,转正后4000元(但后期一直按3000基数算的,)+效益工资(按企业销售计划完成...
本人于2012年2月16日应聘至某公司,职务为企划设计。试用期3个月,试用工资3000元,转正后4000元(但后期一直按3000基数算的,)+效益工资(按企业销售计划完成额度),(并将效益工资的一半保留在年底发放。入职6个月后劳动保险以现金500元(实际发放300元)做补偿。同时要求员工无条件接受每周单休。
2013年2月春节前,公司突然提出辞退我。没有正当理由。
我以下的要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1、要求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7000元
2、要求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的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500元(本人2012年大概平均工资)
3、要求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补齐之前拖欠的劳动保险费,从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300元*12个月=3600元)300元为差额。
4、补偿失业金3个月(3500元*3个月=10500元)
5、请求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自2012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6日单休加班费月工资3500元/27.75天=日薪160.92元。
2012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6日,共计周六51天(不含装修时夜班加班)。
(160.92日薪*51加班天数,共计8206.92元。)
6、由于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共计38500元。
(3500元*11个月=38500元自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
**请热心人帮助,哪条会被劳动局支持。如有条款不当,请指明应如何修改. 展开
2013年2月春节前,公司突然提出辞退我。没有正当理由。
我以下的要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1、要求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7000元
2、要求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的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500元(本人2012年大概平均工资)
3、要求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补齐之前拖欠的劳动保险费,从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300元*12个月=3600元)300元为差额。
4、补偿失业金3个月(3500元*3个月=10500元)
5、请求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自2012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6日单休加班费月工资3500元/27.75天=日薪160.92元。
2012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6日,共计周六51天(不含装修时夜班加班)。
(160.92日薪*51加班天数,共计8206.92元。)
6、由于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共计38500元。
(3500元*11个月=38500元自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
**请热心人帮助,哪条会被劳动局支持。如有条款不当,请指明应如何修改.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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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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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为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只是你觉得是无辜,到时仲裁起来的话公司只要随便拿些条条款款出来说你没完成业务之类的东西,因此解雇你,这个不好举证所以,公司只能赔你1个月的工资;
2、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就解雇你所以应支付你代通知金;
3、你可以让让公司补差额300每月(应该是三百多)。
4、因为你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所以失业保险金就领取不了,你可以让公司补偿回来给你,但不是你这样计算的,应该是你们当地最低工资的75%才对。
5、因为没看过你合同不知道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好多公司会把员工的底薪设置底了,周六让员工加班,月底计算工资的时候就底薪+加班工资(周六双倍计算)=实发工资,所以你还是回去看下你的合同,因为任何公司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让员工秋后算账的。
6、看的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是说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应该支付你38500元。
注:你们公司人事部的经理可以吃翔去了,留下这么多辫子给员工抓,半年前的到现在还没搞定,是不是你说的有保留啊,按照你说的那样,在我这里一周就全部搞定了,在我公司一天就全部计算出工资和赔偿金了,所以我怀疑!
2、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就解雇你所以应支付你代通知金;
3、你可以让让公司补差额300每月(应该是三百多)。
4、因为你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所以失业保险金就领取不了,你可以让公司补偿回来给你,但不是你这样计算的,应该是你们当地最低工资的75%才对。
5、因为没看过你合同不知道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好多公司会把员工的底薪设置底了,周六让员工加班,月底计算工资的时候就底薪+加班工资(周六双倍计算)=实发工资,所以你还是回去看下你的合同,因为任何公司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让员工秋后算账的。
6、看的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是说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应该支付你38500元。
注:你们公司人事部的经理可以吃翔去了,留下这么多辫子给员工抓,半年前的到现在还没搞定,是不是你说的有保留啊,按照你说的那样,在我这里一周就全部搞定了,在我公司一天就全部计算出工资和赔偿金了,所以我怀疑!
追问
是一个早年下海经商的民营企业,老板以前是个体户,我们公司根本没HR。生杀大权都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所以根本没有合同。
没有工资条,没有合同,没有工牌,没有出勤记录,现在我只有
1、公司打印的通讯录,
2、内刊(编辑:是我的名字),
3、交接单,有其他员工签字,
4、公司办公室人员合影
这能证明我曾经在他公司工作过的证明吗?或者怎么样能更好证明我的任职事实?
谢谢!!
追答
倒这是什么公司啊,怎么啥都没有,三观全毁了。先去劳动局去吧,我在的企业都比较正规,基本不违规,对于证明劳动关系了解的也比较粗浅,怕误导你。你这种例子太少见了,真心帮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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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他们会协助你拿到你该得的利益的,而且他们帮助你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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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处咨询,那里有律师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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