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能抵扣多少点的进项税?
增值税计算时,本期可以的抵扣的进项税,如果销项税>进项税时,进项税可以全部抵扣,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是多少就可以抵扣多少点,可以抵扣的税额就是票面上的税额。如果进项税>销项税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数额等于销项税额,不足抵扣的留抵下期抵扣。
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
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销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
在上述处理的基础上再计算可抵或可退的增值税。
扩展资料: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如:某钢铁公司向某机械公司出售一批钢材,出厂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
该钢铁公司应当向机械公司收取的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1000万元×16%=160万元
此外,因为在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
增值税计算时,本期可以的抵扣的进项税,如果销项税>进项税时,进项税可以全部抵扣,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是多少就可以抵扣多少点,可以抵扣的税额就是票面上的税额。如果进项税>销项税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数额等于销项税额,不足抵扣的留抵下期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13-08-08
201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