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中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是什么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是本人缴费工资8%的储存额以及个人帐户储存额产生的利息之和。
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对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予以计息,且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各不相同,以浙江省为例: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099元,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即3060元;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即15280元。月缴费基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如月平均工资为4001元,基数为4000元;月平均工资为4006元,基数为4010元)。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
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社部回应养老保险死后"充公":余额可依法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老险个人账户利率定为8.31% 高于银行存款利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月起调整缴费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是包括2006.01之前参保者的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和当事人个人历年参保缴费储存额的本息合计。
养老保险设置有个人账户,该账户余额是计算当事人养老金依据之一。 养老保险中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是包括本年之前参保者的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和当事人个人历年参保缴费储存额的本息合计。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公布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从缴费到账之月起按照“月积数法”按年结息。
“月积数法”是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月计算(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其中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本年记帐月积数=∑〔n月份记帐额×(12-n+1)〕(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
个人账户是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计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它是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跨统筹范围转移、退休前退保、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终结基本养老关系时,领取个人账户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