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奴隶与中国奴隶有什么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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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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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奴隶的处境:罗马有一些专门伺候奴隶主日常生活的奴隶。他们的工作虽然比较轻松一些,但是行动受到非常严格的管制。一个看门的奴隶曾经这样描述他自己:“我象狗一样带着锁链,经常像驴子一样挨打,身上伤痕累累,跟豹皮的斑纹一样。”奴隶在主人面前,没有得到准许,是不能讲话的,甚至连嘴唇也不能动一动,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在暗中咒骂主人。如果不留神咳嗽一声或者打个嗝,那就要受到狠狠的鞭打。 至于那些在农田、矿山和磨坊干活的奴隶的处境,就更悲惨了。他们劳动的时候带着脚镣或锁链。晚上在地牢一样的屋里睡觉。开矿的奴隶,矿坑往往就是他们的坟场。由于带着铁链干活,发生山崩或塌方的时候,躲避不及,就成十成百地被压死在里面。 奴隶主有时候也花大价钱买来具有特别技能的奴隶,如教师、乐师、医生和一些能工巧匠。为了让这些奴隶很好地服役,给他们的待遇稍微好些。有时候甚至给他们一间小屋,让他们结婚,养育孩子。 自从有了奴隶,罗马奴隶主就把他们当作仇敌一样看待。处处提防他们,实行严厉的管制。为了防止奴隶结伙造反,奴隶主不让人数比较多的同族奴隶在一块儿干活或住在一起。这样,语言的隔阂使奴隶们难以进行串联和密谋。他们还在奴隶中间收买一些奸细去探听消息,发现奴隶有什么图谋不轨的举动,就马上加以镇压。 罗马有句谚语:“有多少奴隶,就有多少仇敌”,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中国夏商周时代的奴隶生活处境:奴隶社会是奴隶主的天堂,广大奴隶的地狱。奴隶主生活极端奢侈,生前住在高大的宫殿里,并修建规模宏大的陵墓,准备死后继续享受。奴隶的辛勤劳动为奴隶主贵族创造了大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他们本身却被剥夺了一切财富和权利,甚至连生命都得不到保障,奴隶主不但强迫奴隶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进行各种繁重的劳动,还把他们当作牲畜一样任意屠杀。商王和奴隶主在祭祀祖先和神灵时,经常屠杀大量奴隶做供品,叫作“人祭”。奴隶主死了,还要把奴隶杀死或活埋来陪葬,叫作“人殉”妄想让这些奴隶在“阴间世界”侍候他们,守卫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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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奴隶,是指在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些奴隶,古罗马的奴隶大部分都来自行省或被征服地区。这些奴隶往往有很高的文化水平,有的甚至比奴隶主的文化水平还高,他们一般被用于家内,担任家内的各种工作。罗马的家庭教师大多都由这些奴隶充任。还有一些来自西方的奴隶,他们的大多数都是毫无文化的野蛮人。奴隶主用这些奴隶担任繁重的工作,如农耕、开矿、放牧等,或把他们送至角斗场,让其充任角斗士。历代元首如奥古斯都、克劳狄、尼禄等有时也利用这些奴隶组成卫队,驻守在宫廷之内。
中文名
古罗马奴隶
定义
罗马帝国时期一些奴隶
来自
行省或被征服地区
文化程度
往往有很高的文化水平
奴隶通过被一种称作Mancipatio的方式进行买卖。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和罗马帝国初期大约有15%-20%的人口为奴隶,主人可以合法地杀死奴隶,一直到公元2世纪有关保护奴隶的法律才被设立。尽管如此,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使得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颁布于公元前82年的Cornelian法禁止主人在任何场合杀死奴隶;前32年的Petronian法禁止主人强迫奴隶进入竞技场搏斗。古罗马历史学家Suetonius写道,在克劳狄一世统治时期,如果主人忽视奴隶的健康问题并导致其死亡,则该主人要被判处谋杀罪;并且,如果一个奴隶在Asclepius神庙得到医疗并恢复,他将获得自由。图拉真时期的斯多葛学派演说家Dio Chrysostom用两天时间在集会论坛上做了两次对奴隶制度的谴责的演说。Seneca the Elder在公元1世纪记载道,那些对奴隶残暴的主人会被当众羞辱。公元2世纪哈德良修改了Cornelian法和Petronian法。公元3世纪Caracalla时期的斯多葛学派法学家Ulpian通过法律禁止了父母将自己孩子卖为奴隶的行为。最后一位有名的异教徒皇帝戴克里先在公元3世纪末4世纪初法令禁止债权人奴役债务人,并且禁止男人为还债而将卖身成为奴隶。 一位罗马居民Vedius Pollio据说将他的奴隶的尸体喂鱼;4世纪时期的喜爱基督教的罗马皇帝Gratian规定任何控告其主人的奴隶要被当即烧死,但是这项法律一般只用于企图对皇帝不利的人,而参与反叛的罗马奴隶通常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处死。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奴隶制通常与杀婴联系在一起。一些被遗弃的婴儿会被贩卖奴隶的商人所救,然后他们把婴儿抚养成奴隶。
中文名
古罗马奴隶
定义
罗马帝国时期一些奴隶
来自
行省或被征服地区
文化程度
往往有很高的文化水平
奴隶通过被一种称作Mancipatio的方式进行买卖。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和罗马帝国初期大约有15%-20%的人口为奴隶,主人可以合法地杀死奴隶,一直到公元2世纪有关保护奴隶的法律才被设立。尽管如此,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使得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颁布于公元前82年的Cornelian法禁止主人在任何场合杀死奴隶;前32年的Petronian法禁止主人强迫奴隶进入竞技场搏斗。古罗马历史学家Suetonius写道,在克劳狄一世统治时期,如果主人忽视奴隶的健康问题并导致其死亡,则该主人要被判处谋杀罪;并且,如果一个奴隶在Asclepius神庙得到医疗并恢复,他将获得自由。图拉真时期的斯多葛学派演说家Dio Chrysostom用两天时间在集会论坛上做了两次对奴隶制度的谴责的演说。Seneca the Elder在公元1世纪记载道,那些对奴隶残暴的主人会被当众羞辱。公元2世纪哈德良修改了Cornelian法和Petronian法。公元3世纪Caracalla时期的斯多葛学派法学家Ulpian通过法律禁止了父母将自己孩子卖为奴隶的行为。最后一位有名的异教徒皇帝戴克里先在公元3世纪末4世纪初法令禁止债权人奴役债务人,并且禁止男人为还债而将卖身成为奴隶。 一位罗马居民Vedius Pollio据说将他的奴隶的尸体喂鱼;4世纪时期的喜爱基督教的罗马皇帝Gratian规定任何控告其主人的奴隶要被当即烧死,但是这项法律一般只用于企图对皇帝不利的人,而参与反叛的罗马奴隶通常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处死。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奴隶制通常与杀婴联系在一起。一些被遗弃的婴儿会被贩卖奴隶的商人所救,然后他们把婴儿抚养成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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