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实行特殊保护,对于童工(未满16周岁的)进行了禁止或限制性使用规定,对未成年工(满16周岁未满18岁的)进行了保护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8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