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第一看守所具体位置
郑州市第一看守所原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大道,2004年8月15日迁至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大道南段(京南五路交叉口附近)郑州152路公交车一站是郑州第一看守所。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为单位,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立看守所。相当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铁路、交通、林业、民航系统,可以设立看守所。
拘留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检查牢房。已被判处死刑但尚未执行死刑的囚犯必须佩带武器。经拘管所主任批准,可以对事实证明有可能实施袭击、暴动、逃跑或自杀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军械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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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10条的规定,在看守所关押的囚犯应当进行体格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拘留:
(一)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急性传染病仔悔的;
(二)患有其他可能危及生命或者在押期间不能自理的严重疾病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妇女。
拘留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检查牢房。已被判处死刑但尚未执行死刑的囚犯必须佩带武器。
经拘管所主任批准,可以对事实证明有可能实施袭击、暴动、逃跑或自杀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军械装备。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哗樱使用,然后向拘留中心主任报告。
2004年8月15日,搬迁到郑州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棚的第三大街南端(与经南五路正正裂交叉口附近)。郑州152路公交车有一站就是郑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3-08-11
201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