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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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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皇权专制。明代白明太祖朱元璋取消中书省及宰相,皇权达到了极端专制的地步。但明中期以后,由于大多数皇帝荒怠朝政,素质相对较差,从制度上集中的皇权,实际上并没有由皇帝真正地完全行使,而是落到了太监、大学士手中。以题本的处理为例:题本,是中央地方高级官员向皇帝报告、请示政务的公文,先经内阁大学士辅助皇帝处理,在“票签”上拟写对该件政务的初步处理意见,与题本一起提交皇帝,供皇帝裁决时参考,即所谓“票拟”。皇帝看后,以红笔批示,方可生效、执行,此谓之“批红”。由于明中期以后那些怠政、荒政的皇帝将批红假手于太监,自己并不审查,也不拿出处理意见,因而太监在实际上行使了皇权,大学士也在票拟中体现其权力。清代则不然,清代皇帝之素质相对而言比较高(这与清皇室严格的皇子教育制度有关),更重要的是勤政,勤政、事无钜细乾纲独揽,是清代皇帝行使皇权的严厉“家法”,在题本的处理上也体现了这点,件件过目,亲自裁决、批示,从不假手他人。从这点而言,清代皇帝是实现了废除宰相制后,皇帝从制度到实际行使皇权上的真正专权。清代皇帝也有这方面的能力与精力,所以勤政与素质,是皇帝真正专权的重要原因。
讲到清代的皇权专制,又不能不提军机处,军机处设立后相当长时间内,由于它不属正规衙署,因而在备列国家机构及其规制的王朝“会典”中,都不将它列入,直到嘉庆朝修会典时才载入。其非正规性还表现在:军机大臣都由其他机关官员兼职,也没有法定的职掌规定,其职掌由皇帝视政务需要而“交办”,每天事情办完,回本单位办理本职政务,就是说,其职掌及由此体现的权力,掌握皇帝手中,所以,军机大臣虽经办国家机要大政,属宰相级人物,但却只是充当皇帝的“秘书”、顾问,没有明以前宰相那种有法定的、独立行使的相权。从这点而言,将军机处行政也视为皇权专制的一个体现,是有道理的。但如果简单地把它归结为是皇帝削弱相权来强化皇权的产物,则并不准确。
若深入理解,有必要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一概念分为两部分:专制主义,指皇帝集权、皇权专制,是皇帝对皇权的行使问题;中央集权,是中央对地方集权,这是体制问题,同时也与皇权专制相关,即地方集权于中央,再进一步集权于最高掌权者皇帝。以下就从这两方面谈明清时期的情况。
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史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顶峰时期,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的教材,都是这么讲。若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明清两代也有不同,而且每代之中又有发展变化。
首先说皇权专制。明代白明太祖朱元璋取消中书省及宰相,皇权达到了极端专制的地步。但明中期以后,由于大多数皇帝荒怠朝政,素质相对较差,从制度上集中的皇权,实际上并没有由皇帝真正地完全行使,而是落到了太监、大学士手中。以题本的处理为例:题本,是中央地方高级官员向皇帝报告、请示政务的公文,先经内阁大学士辅助皇帝处理,在“票签”上拟写对该件政务的初步处理意见,与题本一起提交皇帝,供皇帝裁决时参考,即所谓“票拟”。皇帝看后,以红笔批示,方可生效、执行,此谓之“批红”。由于明中期以后那些怠政、荒政的皇帝将批红假手于太监,自己并不审查,也不拿出处理意见,因而太监在实际上行使了皇权,大学士也在票拟中体现其权力。清代则不然,清代皇帝之素质相对而言比较高(这与清皇室严格的皇子教育制度有关),更重要的是勤政,勤政、事无钜细乾纲独揽,是清代皇帝行使皇权的严厉“家法”,在题本的处理上也体现了这点,件件过目,亲自裁决、批示,从不假手他人。从这点而言,清代皇帝是实现了废除宰相制后,皇帝从制度到实际行使皇权上的真正专权。清代皇帝也有这方面的能力与精力,所以勤政与素质,是皇帝真正专权的重要原因。
讲到清代的皇权专制,又不能不提军机处,军机处设立后相当长时间内,由于它不属正规衙署,因而在备列国家机构及其规制的王朝“会典”中,都不将它列入,直到嘉庆朝修会典时才载入。其非正规性还表现在:军机大臣都由其他机关官员兼职,也没有法定的职掌规定,其职掌由皇帝视政务需要而“交办”,每天事情办完,回本单位办理本职政务,就是说,其职掌及由此体现的权力,掌握皇帝手中,所以,军机大臣虽经办国家机要大政,属宰相级人物,但却只是充当皇帝的“秘书”、顾问,没有明以前宰相那种有法定的、独立行使的相权。从这点而言,将军机处行政也视为皇权专制的一个体现,是有道理的。但如果简单地把它归结为是皇帝削弱相权来强化皇权的产物,则并不准确。
从中央来说是皇帝与大臣的矛盾,加强皇帝的权力,削弱丞相的权力。秦汉的三公制度,是以丞相为首,百官隶属于皇帝,协助皇帝处理政务;西汉武帝时设置中朝,东汉刘秀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隋唐的三省体制,则把相权一分为三,体现皇权的加强;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永乐朝创设内阁,至清朝又设军机处,这一变化反映皇权已达顶峰。从宰相制度的变化之中,我们看到:皇帝通过对相权的分割、削弱,一步步地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总而言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在客观上对维护祖国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作用。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否认或肯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毕竟那是历史,在历史中,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我们应该用辨正的眼光去看待历史。
讲到清代的皇权专制,又不能不提军机处,军机处设立后相当长时间内,由于它不属正规衙署,因而在备列国家机构及其规制的王朝“会典”中,都不将它列入,直到嘉庆朝修会典时才载入。其非正规性还表现在:军机大臣都由其他机关官员兼职,也没有法定的职掌规定,其职掌由皇帝视政务需要而“交办”,每天事情办完,回本单位办理本职政务,就是说,其职掌及由此体现的权力,掌握皇帝手中,所以,军机大臣虽经办国家机要大政,属宰相级人物,但却只是充当皇帝的“秘书”、顾问,没有明以前宰相那种有法定的、独立行使的相权。从这点而言,将军机处行政也视为皇权专制的一个体现,是有道理的。但如果简单地把它归结为是皇帝削弱相权来强化皇权的产物,则并不准确。
若深入理解,有必要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一概念分为两部分:专制主义,指皇帝集权、皇权专制,是皇帝对皇权的行使问题;中央集权,是中央对地方集权,这是体制问题,同时也与皇权专制相关,即地方集权于中央,再进一步集权于最高掌权者皇帝。以下就从这两方面谈明清时期的情况。
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史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顶峰时期,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的教材,都是这么讲。若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明清两代也有不同,而且每代之中又有发展变化。
首先说皇权专制。明代白明太祖朱元璋取消中书省及宰相,皇权达到了极端专制的地步。但明中期以后,由于大多数皇帝荒怠朝政,素质相对较差,从制度上集中的皇权,实际上并没有由皇帝真正地完全行使,而是落到了太监、大学士手中。以题本的处理为例:题本,是中央地方高级官员向皇帝报告、请示政务的公文,先经内阁大学士辅助皇帝处理,在“票签”上拟写对该件政务的初步处理意见,与题本一起提交皇帝,供皇帝裁决时参考,即所谓“票拟”。皇帝看后,以红笔批示,方可生效、执行,此谓之“批红”。由于明中期以后那些怠政、荒政的皇帝将批红假手于太监,自己并不审查,也不拿出处理意见,因而太监在实际上行使了皇权,大学士也在票拟中体现其权力。清代则不然,清代皇帝之素质相对而言比较高(这与清皇室严格的皇子教育制度有关),更重要的是勤政,勤政、事无钜细乾纲独揽,是清代皇帝行使皇权的严厉“家法”,在题本的处理上也体现了这点,件件过目,亲自裁决、批示,从不假手他人。从这点而言,清代皇帝是实现了废除宰相制后,皇帝从制度到实际行使皇权上的真正专权。清代皇帝也有这方面的能力与精力,所以勤政与素质,是皇帝真正专权的重要原因。
讲到清代的皇权专制,又不能不提军机处,军机处设立后相当长时间内,由于它不属正规衙署,因而在备列国家机构及其规制的王朝“会典”中,都不将它列入,直到嘉庆朝修会典时才载入。其非正规性还表现在:军机大臣都由其他机关官员兼职,也没有法定的职掌规定,其职掌由皇帝视政务需要而“交办”,每天事情办完,回本单位办理本职政务,就是说,其职掌及由此体现的权力,掌握皇帝手中,所以,军机大臣虽经办国家机要大政,属宰相级人物,但却只是充当皇帝的“秘书”、顾问,没有明以前宰相那种有法定的、独立行使的相权。从这点而言,将军机处行政也视为皇权专制的一个体现,是有道理的。但如果简单地把它归结为是皇帝削弱相权来强化皇权的产物,则并不准确。
从中央来说是皇帝与大臣的矛盾,加强皇帝的权力,削弱丞相的权力。秦汉的三公制度,是以丞相为首,百官隶属于皇帝,协助皇帝处理政务;西汉武帝时设置中朝,东汉刘秀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隋唐的三省体制,则把相权一分为三,体现皇权的加强;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永乐朝创设内阁,至清朝又设军机处,这一变化反映皇权已达顶峰。从宰相制度的变化之中,我们看到:皇帝通过对相权的分割、削弱,一步步地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总而言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在客观上对维护祖国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作用。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否认或肯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毕竟那是历史,在历史中,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我们应该用辨正的眼光去看待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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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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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
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之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5、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6、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7、稳定(明朝):明朝初期皇帝大权独揽,废丞相,后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明朝权力大都由内阁和宦官控制,真正完全控制朝政的只有洪武永乐和崇祯三代。
8、强化衰落(清):清朝设六部,后增设军机处,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同时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第一个同学着重讲的的是明清时期的中央集权制度 。我也是文科生。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
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之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5、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6、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7、稳定(明朝):明朝初期皇帝大权独揽,废丞相,后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明朝权力大都由内阁和宦官控制,真正完全控制朝政的只有洪武永乐和崇祯三代。
8、强化衰落(清):清朝设六部,后增设军机处,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同时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第一个同学着重讲的的是明清时期的中央集权制度 。我也是文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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