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学贷款怎样办理 30
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首先要提交申请资料。在了解完相关政策后,你就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贷款申请资料了,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然后把准备好的资料提交到学校的资助中心。
2. 学校进行初审。学校资助中心接收到学生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看看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银行进行复审。经过学校初审后,学校会将相关资料转交给贷款银行,由银行进行贷款资格复审。
4. 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料审核过关后,就会通知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还款方式及期限等。
5. 银行发放贷款。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就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期给申请人发放贷款。
6. 毕业后及时还贷。申请人在学业完成后,就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了,还完贷款后,贷款合同就自行终止了。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如实填写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
2、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有效证件。
3、财产共有人的个人收入证明。
4、以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险公司除外)形式进行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5、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消费贷款保险的书面承诺。
6、已在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学杂费总额规定比例的款项、公证费、有关保险费等存款凭证。
7、委托贷款银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
参考资料;助学贷款. 百度百科
一、申请条件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适用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同时,申请贷款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③学习成绩较好;
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⑤诚实守信;
⑥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
⑦在工商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
⑧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
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4、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
5、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申请贷款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当事人借贷的书面证明)。
②提供家庭主要成员收入证明或其它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③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证明材料和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
采用企业法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上年度的近期财务报表以及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质押担保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采用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
扩展资料: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分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助学贷款
2020-06-08 · 百度认证:风灵创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优质财经领域...
1.在校证明
助学贷款是国家针对在校大学生提供的一种政策性贷款,所以该贷款的申请者必须是在校学生,并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和院系公章的“在校证明”。
2.学生证
学生证可以证明申请人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所以申请人也必须要提供它。如果学生证不甚遗失,申请人需另向学校申请,补交一份遗失证明。
3.家庭情况调查表与贫困证明
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需要提交贫困证明,申请人可以去到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开具三级贫困证明,要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然后按照学校老师要求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与贫困证明一起交给学校工作人员。
4.申请人及父母的身份证
一般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资助中心,共同借款人是借款学生的担保人,一般是父母,所以需要出具自己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康波小秘书
一、申请条件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适用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同时,申请贷款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③学习成绩较好;
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⑤诚实守信;
⑥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
⑦在工商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
⑧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
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4、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
5、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申请贷款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当事人借贷的书面证明)。
②提供家庭主要成员收入证明或其它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③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证明材料和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企业法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上年度的近期财务报表以及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质押担保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采用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
四、还款方式与还款时间:
1、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
2、分次还款的顺序应为先借款项先还,逐一排序。还款方式为按季分期还本利息。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毕业后4年内还清。
3、应由借款学生个人承担的贷款利息50%部分实行“利随本清”(另50%由国家财政贴息),归还贷款本金的同时,支付同期贷款利息。
4、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协商后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还贷时,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内,经办银行将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账户中扣收。
5、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6、借款学生毕业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经办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7、贷款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如借款人已明确离校后去向,应向贷款银行递交其接收单位出具的《保证协助中国工商银行按期催收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由接收单位负责协助按期催收贷款。
8、如借款人不办理确认手续或提交上述材料的,学校可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9、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一经确定之后(每年助学贷款的上限为8000元),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
10、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借款学生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11、如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转学的,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好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
12、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才能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13、同时,借款学生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借款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借款人中途辍学、退学、被学校开除、被取消学籍或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等,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