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下的邻居开餐馆,私自搭建排油烟管道犯法不?
犯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六条 用水、排水相邻关系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相邻关系中通行权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利用相邻土地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相邻不动产之间禁止排放、施放污染物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时避免造成损害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五条 排除妨害、清除危险请求权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以及三大法律责任的适用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13-08-1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个人见解】
现在的住宅楼很多已经不是住宅性质,户主可能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改建或装修,常见的有几种情况:1、把房子租给某私人老板,用作集体宿舍 2、在自家安装大型空调设备 3、安装排烟管道,管口却正好对着邻居家 3、加盖楼层,当了邻居家的光线 4.楼上晾晒衣服,水滴到了楼下阳台上(这是最最简单的一种)等等。 这些都是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的。
按照 法律规定,自家宅基地要改建或有大的改动的话是应该征得所有业主的同意的。
我建议你们有三种办法来处理这件事:
1、私下协调(不过按你的说法恐怕很难谈妥了,呵呵)
2、找你们物管或者居民委员会,进行调解
3、起诉,请求法院进行调解或宣判。
2013-08-13
1.如果是商品住宅用的,完全不可以开餐饮店,你可以去物业投诉,物业方无效,可以直接上法院
2.如果是店面房,也是找物业,劝其进行整改,不行还是上法院
2013-08-13
同时,如果该餐馆在私自搭建排油烟管道过程中对房屋的建筑构造造成了破坏或对占用了沿街公共道路或绿化带,房屋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均有权对此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