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是怎么分配工作的?
退伍军人是怎么分配工作的?是不是要等一年以后?为什么会那么难?是政府分配工作吗?还是要自己找人才可以找自己喜欢的工作呢?...
退伍军人是怎么分配工作的?是不是要等一年以后?为什么会那么难?是政府分配工作吗?还是要自己找人才可以找自己喜欢的工作呢?
展开
1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3-08-15
展开全部
如果有安置卡的当时就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我是1985年兵,退伍后没安排工作怎么办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一、服务事项
当年退役的城镇义务兵、复员士官(含在部队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因公致残的5-8级农业户口义务兵、复员士官)和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义务兵、复员士官以及省安置办审批移交我市安置的转业士官。
二、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城镇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退役后30天之内,持本人士兵退役证、士兵退役行政介绍信、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注销证明报到。
2、转业士官:持省安置办发放的接收转业士官通知书和士官转业证、士官转业行政介绍信、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按照省安置办规定的时间报到。
三、办事程序
1、城镇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退役后30天之内,持本人士兵退役证、士兵退役行政介绍信、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注销证明报到,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3个月不报到,取消安置资格。
2、转业士官:持省安置办发放的接收转业士官通知书和士官转业证、士官转业行政介绍信、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按照省安置办规定的时间报到,凭市军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3个月不报到,档案退回原部队。
3、自谋职业办理程序:①个人自愿申请。城镇退役士兵报到后,当年提出自谋职业申请,并填写《济南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报审批表》;
②发放证书。经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发给退役士兵《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正式确认自谋职业资格;
③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享受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办理时限
报到落户:城镇退役士兵手续齐全当天办理完毕。
当年退役的城镇义务兵、复员士官(含在部队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因公致残的5-8级农业户口义务兵、复员士官)和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义务兵、复员士官以及省安置办审批移交我市安置的转业士官。
二、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城镇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退役后30天之内,持本人士兵退役证、士兵退役行政介绍信、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注销证明报到。
2、转业士官:持省安置办发放的接收转业士官通知书和士官转业证、士官转业行政介绍信、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按照省安置办规定的时间报到。
三、办事程序
1、城镇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退役后30天之内,持本人士兵退役证、士兵退役行政介绍信、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注销证明报到,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3个月不报到,取消安置资格。
2、转业士官:持省安置办发放的接收转业士官通知书和士官转业证、士官转业行政介绍信、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按照省安置办规定的时间报到,凭市军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3个月不报到,档案退回原部队。
3、自谋职业办理程序:①个人自愿申请。城镇退役士兵报到后,当年提出自谋职业申请,并填写《济南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报审批表》;
②发放证书。经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发给退役士兵《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正式确认自谋职业资格;
③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享受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办理时限
报到落户:城镇退役士兵手续齐全当天办理完毕。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 省、 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 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外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 省、 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 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外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