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不可以判决个人用住房公积金来还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法院可不可以判决强制个人用住房公积金来还私人欠款?如果可以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如果不可以也要相关法律依据来作证。急谢谢!...
法院可不可以判决强制个人用住房公积金来还私人欠款? 如果可以 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如果不可以 也要相关法律依据来作证。 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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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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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应该是能不能强制执行 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我认为不能强制执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根据民事执行的相关司法解释【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理解,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个人的生活保障费用,不使用强制执行
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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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就算是个人也不能想取就取的出来,只用于购房类或退休后退还,这时社会福利,属于必要的个人生活资料,不能被强制执行做偿还用,这是没商量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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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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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应该是能不能强制执行 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我认为不能强制执行。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根据民事执行的相关司法解释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个人的生活保障费用,不使用强制执行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根据民事执行的相关司法解释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个人的生活保障费用,不使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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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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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被用来做偿还债务用,根据是: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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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住房公积金,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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