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别人入职并收到offer,我又不想去了,应该怎么拒绝?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存在拿到了某公司的offer却又不想去的情况。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拒绝?事实上,在拒绝这份offer的时候,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点,一定要先微信/QQ/短信/邮件联系一下对方,约定时间,然后再电话向对方解释一遍现在职场。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是非常忙碌的,贸然给对方去电话,也可能打扰对方。因此,可以事先在微信/QQ/短信/邮件联系一下对方,简单说一下情况,并约对方的空闲时间,然后到时候主动给对方去电话,详细说明原因。
第二,对于拒绝的真实原因,还是尽量保守地说,也不要一直说对方的缺点,否则对方也会不舒服,相比你给出的原因,其实对方往往更在乎你的态度。如果觉得真实原因太伤人,也可以委婉一些。这里提供一些拒绝的理由,具体如下:
第一,薪资待遇偏低,没有达到自己预想的范围内,综合生存问题等,经过考虑,不是很合适。
第二,住宿条件。居住地远/薪资低租房难,公司还不提供住宿,所以不太合适。
第三,距离原因。居住地与应聘公司工作地点相距较远,来回太不方面了,所以就不过去上班了,不好意思了。
第四,行业问题。经过考虑后,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也不太想在这个行业发展。
第五,家里确实有点事,需要较长时间去办理,没法去贵公司上班了,不好意思(最好说明具体事项,否则就是一句空话)。
第六,综合考虑,选择另外一家公司报道了。大多数HR都不会再和你多说什么了,一句祝你工作愉快就会结束通话。
总而言之,如果要拒绝拿到的offer,只需要记住以上几点即可。
大家都知道offer是英文“录取通知书”的意思。求职者通过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筛选考察、面试等环节,最终被对方同意录用,对方便发出一份offer,表示求职者应聘成功。
一份完整并规范的offer里面会写到应聘者入职的时间、地点、岗位,联系人、试用期的薪资和转正后的薪资,也会写到入职所需携带的个人资料\入职体验等其它内容。
那么offer是怎么发出的呢?有些公司会采取快递的方式将盖好单位公章的offer一式两份快递到应聘者手里,签订之后你只需将其中一份返还给对方,有些公司会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你邮箱,你邮件回复接受即可,不管哪种形式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收到offer后,如果你对这份offer满意,你可以选择接受,如果不满意,你还可以选择拒绝。
至于怎么拒绝,方式很多,你可以电话通知,也可以写一封诚恳的邮件说明原因,如果不想把原因说得太详细,那么你找个借口说明一下就可以了,HR都不是傻子,看到你的邮件自然就明白你看不上他们公司,强扭的瓜不甜,HR也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像我的同行们一致都认为,如果一个候选人来了公司后不久就离职,还不如不来的好。否则真的就是诚心给HR添乱。
offer虽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是经过应聘者的承诺之后它也具有民法上的合同效应,受民法的调整,因此在应聘者接受offer之后,等于应聘者与公司之间就有了一份民事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履行。
如果应聘者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撤消offer就是拒绝履行offer的约定,也就是拒绝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方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候选人可以根据对方毁约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提出补偿要求,比如因接受这份新offer而在原单位辞职产生的工资福利的损失、面试中产生的费用等等。
但是如果是候选人毁约,在法律上并没有说明需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这就好比是单位辞退员工,单位需支付员工违约金,但是员工自行离职,只要没有给单位带来什么损失,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今年的整体经济环境都不好,就业还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求职者如果想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你已经被公司录取,但你并不想去,说明你和公司之间的需求是不对等的,也就是说公司肯定某些方面是不能够满足你的需求的,比如说薪资没有达到你的期望值,公司离家太远,工作时间不满意等等。不过,一份工作并不能满足一个人所有的职业价值观,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可以舍弃的,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这样你的职业发展之路才能走得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