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是个怎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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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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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在读书时,徐熙媛、徐熙娣姐妹俩就已出道,由于姐妹俩活泼可爱,唱片公司将两人包装成偶像组合SoS。徐氏姐妹还曾进军日本,拍摄泳装写真集。加入福隆王伟忠旗下后,以主持人的身份在综艺界闯出一片天,SoS变成ASoS。不同的是,ASoS一出现就成为一颗耀眼的星。小S则以作风大胆、和黄子佼等大闹绯闻。
很多人都说小S在主持节目时完全是个疯子,这话一点不夸张。一次《康熙来了》访问歌手孙燕姿,蔡康永让小S摆一个性感的造型,小S却突然说“好想放屁”,然后退到一边自己“解决”。这一举动让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来宾孙燕姿都吓了一跳,可小S却满不在乎地说:“人人都要吃喝拉撒,这有什么。”然后继续进行节目——在小S的眼里,没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小S独特的主持风格是《康熙来了》的制胜法宝之一,口齿伶俐、能掌控大局,并巧妙地将无厘头搞笑耍宝发扬光大,也是小S率真性格的体现,更是她广受粉丝追捧的根本原因。
但在8年前,小S却只还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她和姐姐在《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这档刚刚诞生的节目里,跟在吴宗宪的身边充当一个并不好看的花瓶。当时的小S,最多也只是在节目上扮扮鬼脸,然后充当一下吴宗宪的调笑对象,并未引起太多观众注意。随着节目的不断成长,小S的搞笑风格也慢慢开始显露,戴着牙套主持实际上也是她树立特色的开始。而从后来常常在节目中自嘲或者以吃男艺人“豆腐”为乐的举动可以看出,小S从吴宗宪身上学到很多,但她聪明地将吴宗宪的优点融入了自己的特色,在肢体上比吴宗宪更放得开,却在言语上更加收敛。
拆掉牙套后,小S变美了,并凭着“徐老师健身操”红透台湾。然后和庾澄庆、阿雅一起主持了《超级哈S帮》。小S在这个节目里比《我猜》更加放得开,庾澄庆能压住场子却也不至于遮盖住搭档的锋芒。她开始将精力集中在主持的一些细节和技巧上,而非单纯以扮丑取胜。综艺节目制作人詹仁雄曾说,小S在《超级哈S帮》里开始显露出她女人味的一面,并将她的搞笑才能和性感魅力慢慢结合,初步具备了《康熙来了》中那个迷人的性感谐星的雏形。
同时,小S和姐姐大S主持的《娱乐百分百》也是她练兵之地。从一开始只会以在装束上搞怪取胜的小丑,演练成一个言语犀利、放松大胆的主持人。而大S擅长在节目中穿插冷幽默,也让小S养成了极为迅速的反应力,并在对不同嘉宾的访谈中积累了根据不同搭档调整自己主持技巧的能力。《娱乐百分百》中期,小猪罗志祥的加入,让小S的主持功力更上一层楼。小猪是一个很容易把气氛搞过头的主持人,小S不得不在很多时候板起脸孔来平衡整个节目的气氛,这在无形当中锻炼了小S对节目的整体操控能力。
就在小S把主持的十八般武艺练得差不多的时候,一个《康熙来了》让她大展拳脚,可谓是在正确的时间遇上正确的节目,还有一个好搭档——蔡康永,他的稳重将小S的恶搞中和得幽默健康,轻松不失本分。虽然一开始有人对小S提出质疑,说她恶俗、低劣,只是昙花一现,但后来不断上涨的人气和好评证明了她的实力,她和《康熙来了》一起,一炮而红。
这样一路看来,小S能成为台湾女主持的代表人物,绝非幸运和一日之功。就像台湾的综艺节目一样,也是在摸索中不断成长,也曾被质疑被否定,但最终树立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极高的人气。在这个紧张而疲惫的年代,恶搞、无厘头已成了大众娱乐的欣赏趋势,谁是搞怪放松的高手,谁就是最红的那一个。
像小S一样摇滚
完全淑女手册里教育一个女孩怎样成长为人见人爱的淑女名媛。
美容大王大S也写了一本书告诉我们用三十六种方式掩饰你需要放的一个响PI。淑女大王们说,洗手间应称之为化妆间,吃饭时不要闲谈,看一个男人的眼神应该是小鹿般清澈腼腆。我觉得真是奇怪,同样的基因,为何小S就那么摇滚,大S就那么抒情?她们好像是这个世界黑白两道的各自代言,你也不要嘲笑我的假模三道,你也不要挖苦我的张牙舞爪。
对于我来说成为一个淑女真的很难。
首先你要在三岁的时候就不再大声哭泣,十岁的时候要在吃饭前感谢赐予我们食物的所有人,十三岁被男生抓头发后不能说粗口,十六岁把写给你情书的人告到教导处,二十五岁前必须有门当户对的交往对象并且保证婚姻幸福,地久天长。如此这般,你不能承认你有情绪,有青春期,有更年期,你不能大声说话和放屁,不能喜欢小甜甜布兰尼,八十岁你会穿着庄重的套装优雅地离开,你的一生很淑女,鼓掌。
不得不承认我无法成为淑女。
我喜欢十个指甲都不一样,我喜欢打五个耳朵眼,我喜欢穿印满美钞的睡衣,我喜欢贝克汉姆的发型,我喜欢下雨的时候不打伞,我喜欢非正式的一切。
我穿不了套装,无论是有花边的还是没有花边的,总之我穿不了,假装穿过一段时间,感觉胸口要爆炸出来。穿套装还一定要穿高跟鞋,人被拉直,顶着屁股走路,连说话的口气都变得刻板。对不起,你好,再见。
我还看不了世界名著,《哈利波特》不算。世界名著有点像文学里的套装,非常的深厚和隆重,一直到把你的语言和眼睛完全打败。如此推断,我欣赏不了高雅音乐,不会玩高尔夫,讨厌盒饭,拒绝加班,我生活在一个摇滚的世界。
不知道是单纯还是愚蠢,幸运还是不幸,生命会显得毫无心机,清澈见底。
我无法掩饰我喜欢上一个人时候的愚蠢。喜欢过一个热爱运动的男子,于是打扮成库娃,穿的像个粽子一样,挥着网球拍对着墙壁苦练,只为他早晨锻炼时能看我一眼。喜欢过一个热爱文学的男子,于是每天抱很大一堆书出没在图书馆,假装偶遇。喜欢过这样那样的人,喜欢的时候像悟空那样七十二变,只要他也喜欢上我。结果怎样变得不重要,只要那个时候勇敢和快乐,无所谓手段,无所谓悲喜,无所谓目的。
生命是一场自己的旅行,只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渡过。
也许我的成长还是有些遗憾,所以我有一个足够伟大的心愿,如果我有了一个小孩,我才不要他背五斤重的书包,才不要要求他当学习委员,最好当体育课代表,晒的足够的黑,足够的强壮已备将来陪我逛街。如果他是男生,可以留长头发,打耳朵眼。如果她是女生,不要学钢琴,不要学画画,只要学习怎样痛快地成长,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灿烂的,招摇的,长到八十岁,还穿着像热带鱼那样的花衬衫,我们去逛街,别人会尖叫,看!那对摇滚老太婆!
生命都应该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面,用力爱,用力恨,可以挤压出尖叫来。
相对于她那个仙女一样的姐姐,更多人喜欢小S,她草根,她世故,她简单,她似乎生活在我们身边。小S最早出道的时候,带着一个愚蠢的大牙套,一脸不屑地鄙视这个,挖苦那个,说的话好像不用经过大脑,风火闪电般地快意恩仇着。一路过来也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她却难得地一如既往,得意时,像个小母鸡,落寞时,连造型都跟着邋遢难看,只是她的眼神从来不妥协,一直在那么清澈到底。爱就爱了,痛就痛了,哪怕看见舞台血肉模糊的自己,都可以笑出声音。
痛快去痛,痛快去爱,痛快去悲伤,痛快去感动,生命给了什么,我就享受什么。
很多人都说小S在主持节目时完全是个疯子,这话一点不夸张。一次《康熙来了》访问歌手孙燕姿,蔡康永让小S摆一个性感的造型,小S却突然说“好想放屁”,然后退到一边自己“解决”。这一举动让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来宾孙燕姿都吓了一跳,可小S却满不在乎地说:“人人都要吃喝拉撒,这有什么。”然后继续进行节目——在小S的眼里,没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小S独特的主持风格是《康熙来了》的制胜法宝之一,口齿伶俐、能掌控大局,并巧妙地将无厘头搞笑耍宝发扬光大,也是小S率真性格的体现,更是她广受粉丝追捧的根本原因。
但在8年前,小S却只还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她和姐姐在《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这档刚刚诞生的节目里,跟在吴宗宪的身边充当一个并不好看的花瓶。当时的小S,最多也只是在节目上扮扮鬼脸,然后充当一下吴宗宪的调笑对象,并未引起太多观众注意。随着节目的不断成长,小S的搞笑风格也慢慢开始显露,戴着牙套主持实际上也是她树立特色的开始。而从后来常常在节目中自嘲或者以吃男艺人“豆腐”为乐的举动可以看出,小S从吴宗宪身上学到很多,但她聪明地将吴宗宪的优点融入了自己的特色,在肢体上比吴宗宪更放得开,却在言语上更加收敛。
拆掉牙套后,小S变美了,并凭着“徐老师健身操”红透台湾。然后和庾澄庆、阿雅一起主持了《超级哈S帮》。小S在这个节目里比《我猜》更加放得开,庾澄庆能压住场子却也不至于遮盖住搭档的锋芒。她开始将精力集中在主持的一些细节和技巧上,而非单纯以扮丑取胜。综艺节目制作人詹仁雄曾说,小S在《超级哈S帮》里开始显露出她女人味的一面,并将她的搞笑才能和性感魅力慢慢结合,初步具备了《康熙来了》中那个迷人的性感谐星的雏形。
同时,小S和姐姐大S主持的《娱乐百分百》也是她练兵之地。从一开始只会以在装束上搞怪取胜的小丑,演练成一个言语犀利、放松大胆的主持人。而大S擅长在节目中穿插冷幽默,也让小S养成了极为迅速的反应力,并在对不同嘉宾的访谈中积累了根据不同搭档调整自己主持技巧的能力。《娱乐百分百》中期,小猪罗志祥的加入,让小S的主持功力更上一层楼。小猪是一个很容易把气氛搞过头的主持人,小S不得不在很多时候板起脸孔来平衡整个节目的气氛,这在无形当中锻炼了小S对节目的整体操控能力。
就在小S把主持的十八般武艺练得差不多的时候,一个《康熙来了》让她大展拳脚,可谓是在正确的时间遇上正确的节目,还有一个好搭档——蔡康永,他的稳重将小S的恶搞中和得幽默健康,轻松不失本分。虽然一开始有人对小S提出质疑,说她恶俗、低劣,只是昙花一现,但后来不断上涨的人气和好评证明了她的实力,她和《康熙来了》一起,一炮而红。
这样一路看来,小S能成为台湾女主持的代表人物,绝非幸运和一日之功。就像台湾的综艺节目一样,也是在摸索中不断成长,也曾被质疑被否定,但最终树立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极高的人气。在这个紧张而疲惫的年代,恶搞、无厘头已成了大众娱乐的欣赏趋势,谁是搞怪放松的高手,谁就是最红的那一个。
像小S一样摇滚
完全淑女手册里教育一个女孩怎样成长为人见人爱的淑女名媛。
美容大王大S也写了一本书告诉我们用三十六种方式掩饰你需要放的一个响PI。淑女大王们说,洗手间应称之为化妆间,吃饭时不要闲谈,看一个男人的眼神应该是小鹿般清澈腼腆。我觉得真是奇怪,同样的基因,为何小S就那么摇滚,大S就那么抒情?她们好像是这个世界黑白两道的各自代言,你也不要嘲笑我的假模三道,你也不要挖苦我的张牙舞爪。
对于我来说成为一个淑女真的很难。
首先你要在三岁的时候就不再大声哭泣,十岁的时候要在吃饭前感谢赐予我们食物的所有人,十三岁被男生抓头发后不能说粗口,十六岁把写给你情书的人告到教导处,二十五岁前必须有门当户对的交往对象并且保证婚姻幸福,地久天长。如此这般,你不能承认你有情绪,有青春期,有更年期,你不能大声说话和放屁,不能喜欢小甜甜布兰尼,八十岁你会穿着庄重的套装优雅地离开,你的一生很淑女,鼓掌。
不得不承认我无法成为淑女。
我喜欢十个指甲都不一样,我喜欢打五个耳朵眼,我喜欢穿印满美钞的睡衣,我喜欢贝克汉姆的发型,我喜欢下雨的时候不打伞,我喜欢非正式的一切。
我穿不了套装,无论是有花边的还是没有花边的,总之我穿不了,假装穿过一段时间,感觉胸口要爆炸出来。穿套装还一定要穿高跟鞋,人被拉直,顶着屁股走路,连说话的口气都变得刻板。对不起,你好,再见。
我还看不了世界名著,《哈利波特》不算。世界名著有点像文学里的套装,非常的深厚和隆重,一直到把你的语言和眼睛完全打败。如此推断,我欣赏不了高雅音乐,不会玩高尔夫,讨厌盒饭,拒绝加班,我生活在一个摇滚的世界。
不知道是单纯还是愚蠢,幸运还是不幸,生命会显得毫无心机,清澈见底。
我无法掩饰我喜欢上一个人时候的愚蠢。喜欢过一个热爱运动的男子,于是打扮成库娃,穿的像个粽子一样,挥着网球拍对着墙壁苦练,只为他早晨锻炼时能看我一眼。喜欢过一个热爱文学的男子,于是每天抱很大一堆书出没在图书馆,假装偶遇。喜欢过这样那样的人,喜欢的时候像悟空那样七十二变,只要他也喜欢上我。结果怎样变得不重要,只要那个时候勇敢和快乐,无所谓手段,无所谓悲喜,无所谓目的。
生命是一场自己的旅行,只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渡过。
也许我的成长还是有些遗憾,所以我有一个足够伟大的心愿,如果我有了一个小孩,我才不要他背五斤重的书包,才不要要求他当学习委员,最好当体育课代表,晒的足够的黑,足够的强壮已备将来陪我逛街。如果他是男生,可以留长头发,打耳朵眼。如果她是女生,不要学钢琴,不要学画画,只要学习怎样痛快地成长,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灿烂的,招摇的,长到八十岁,还穿着像热带鱼那样的花衬衫,我们去逛街,别人会尖叫,看!那对摇滚老太婆!
生命都应该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面,用力爱,用力恨,可以挤压出尖叫来。
相对于她那个仙女一样的姐姐,更多人喜欢小S,她草根,她世故,她简单,她似乎生活在我们身边。小S最早出道的时候,带着一个愚蠢的大牙套,一脸不屑地鄙视这个,挖苦那个,说的话好像不用经过大脑,风火闪电般地快意恩仇着。一路过来也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她却难得地一如既往,得意时,像个小母鸡,落寞时,连造型都跟着邋遢难看,只是她的眼神从来不妥协,一直在那么清澈到底。爱就爱了,痛就痛了,哪怕看见舞台血肉模糊的自己,都可以笑出声音。
痛快去痛,痛快去爱,痛快去悲伤,痛快去感动,生命给了什么,我就享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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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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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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