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章法中有一条叫做:避同法。
印中有重复字接连出现,一般以二小点或“二”代替,如不接连出现,则要变化篆刻,以不致雷同,单调。
在一方印章中出现重复字或一个内容刻两方以上的印,在创作中是常遇到的。字重和印重复,必须在字法、章法或形式上进行变化。若千印一面,凡字定式,那是印匠所为;高手刻印,以变化为能事。
印文遇有叠字,下一字作“二”者,亦宜审其虚实,设法挪让,不宜留置中间。
以下两方有叠字的印章供参考:
“昔昔君”印,如“二”置于中间,则全印不分正反,如倚于左侧,则其势又不顺,故必右倚, 方为正格。
“有人亭亭”印,“二”向右倚,使其左方留出空处,以与右上空处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