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储蓄卡办理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光大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业务开户申请书》,同时预留密码,即刻领卡。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时需同时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当您领到卡片后,请尽快修改密码,且密码设置应避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以及过于简单的数字组合。不要将阳光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及密码合放一处。
不需要交卡金什么的,办理业务不收费。
在ATM上使用时,按照屏幕显示步骤正常操作机具,并仔细阅读交易画面中的安全提示,操作过程中谨防他人偷窥。如果不慎遗失,应立即办理销卡或挂失,光大银行电话银行提供7x24小时口头挂失服务。
扩展资料:
光大银行储蓄卡相关规定:
1、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光大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借记卡,已开立Ⅰ类户借记卡,再新办借记卡的,应开立Ⅱ类户借记卡。
同一客户在光大银行开立的Ⅰ类户和Ⅱ类户借记卡累计不得超过4张,如之前已持有4张(含)以上借记卡,则不得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
2、Ⅰ类户和Ⅱ类户借记卡可通过多渠道实现升降级,即Ⅰ类户借记卡可降级为Ⅱ类户借记卡,Ⅱ类户借记卡可升级为Ⅰ类户借记卡。
客户在办理升降级业务前,请向光大银行柜台或客服人员咨询了解,升降级可能影响账户原有的部分业务不能办理。
3、Ⅱ类户借记卡可以办理现金存取、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与非绑定账户划转资金。
4、Ⅱ类户借记卡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5、同一代理人在中国光大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对于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正常使用,在启用前只支持存款转入等贷方交易,不支持取款、转出、消费、理财投资等借方交易。
16岁以下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理开立的借记卡,不受上述限制。
参考资料:
阳光借记卡办理流程-中国光大银行
2013-08-19
201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