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水费是根据使用量来阶梯计算的,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具体为:
1、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4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1.9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4.83/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3.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5.83/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4.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
阶梯水量的相关规定。
1、第一阶梯水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5%居民用户的户均用水量确定,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
2、第二阶梯水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96%居民用户的户均用水量确定,满足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水需求;
3、第三阶梯水量,即为超出第二阶梯的水量,体现水资源稀缺性和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
按照上述阶梯分级原则,综合考虑季节性差异对用水量影响等因素,本市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水量为单位实施,第一阶梯水量为户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水量为户均每年220-3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户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
2024-09-20 广告
推荐于2021-02-08
由本区镇级水厂供水的居民水费 1.10 元 / 立方米;排水费(按实际用水量计) 0.60 元 / 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