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派出所申请改名的申请书要怎么写啊?
第一,申请改名前需正确填写改名申请书。
法律规定,有改名需求的申请人在更改姓名前要向公安机关提交改名申请书。通常改名申请书要先声明自己的现用名以及出生年月日等个人基本信息。之后要陈述自己申请改名的理由,更改姓名的理由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条例,并且申请人要保证自己并无不良信用记录等,不存在更改姓名以逃避责任的情况发生。申请人在申请书的最后还需要表明自己愿承担改名后所面临的责任,以完成一份完整正确的申请书。
第二,改名申请需按流程办理。
申请更改姓名需填写更名申请书,后到街道或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若为在校学生还要到学校开具在校学生证明。改名所需证明材料要求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盖章签字,材料准备就绪后到公安部门进行签字申请确认。姓名更改成功需回到户口所在地打印新的户口本以及更改与姓名相关联的所有资料。
综上所述,向派出所申请改名的申请书内容为:含有包括个人原姓名在内基础信息介绍,为何更改姓名的原因以及保证承担改名后续相关责任的承诺。按照正确流程进行申请便可成功更改姓名,每个申请人都需在认真谨慎的思考后再做改名的决定。
以上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1、首先就是敬语,就是这个申请书是写给谁看的,一般就是当地的派出所。
2、将名字、性别、名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等身份信息进行具体的描述。
3、国家关于更改名字的一些相关规定。
4、改名申请的理由,这是一定要写的,而且要是真实有效的。
5、最后此致敬礼,以及申请人、日期。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4、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
5、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干部、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准予更改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干部、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准予更改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对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受刑法处罚的人和正在劳教的人,一律不得更改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申请书(格式)
XXX派出所:
本人因xxx(写清更名原因和依据)xxxx,现申请将现用名XXX更改为XXX。特此申请,望贵所批准!
此致
X X X 派出所
申请人:XXX
XX 年 XX 月 XX 日
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单位出具的证明
向派出所申请改名的申请书的格式可以如下所写:
拓展资料
一、改名的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
本人申请书。
户籍证明。
单位或者学校的证明。
2、未满16周岁的。
只需要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关证明,如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就可以了。
二、改名的手续。
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身带户口本和身份证,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等待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取证明了。
需要准备两张一寸的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且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本人要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就可以办理新的身份证了。
第一,申请改名前需正确填写改名申请书。
法律规定,有改名需求的申请人在更改姓名前要向公安机关提交改名申请书。通常改名申请书要先声明自己的现用名以及出生年月日等个人基本信息。之后要陈述自己申请改名的理由,更改姓名的理由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条例,并且申请人要保证自己并无不良信用记录等,不存在更改姓名以逃避责任的情况发生。申请人在申请书的最后还需要表明自己愿承担改名后所面临的责任,以完成一份完整正确的申请书。
第二,改名申请需按流程办理。
申请更改姓名需填写更名申请书,后到街道或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若为在校学生还要到学校开具在校学生证明。改名所需证明材料要求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盖章签字,材料准备就绪后到公安部门进行签字申请确认。姓名更改成功需回到户口所在地打印新的户口本以及更改与姓名相关联的所有资料。
综上所述,向派出所申请改名的申请书内容为:含有包括个人原姓名在内基础信息介绍,为何更改姓名的原因以及保证承担改名后续相关责任的承诺。按照正确流程进行申请便可成功更改姓名,每个申请人都需在认真谨慎的思考后再做改名的决定。
以上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