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贫困助学金申请表中家庭年收入和人均年收入填多少合适?
贫困助学金申请表中家庭年收入和人均年收入填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可以。
国家助学金是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发放、管理与监督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以上内容参考:
根据教育局贫困助学金文件规定,学生家庭的个人年收入应为5000元,人均年收入不超过1000元,按标准填就可以。
奖励资助金额为一等5000元/年·人,二等3000元/年·人。
奖励资助对象为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方向)中优秀的大二、大三、大四特贫困学生,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75分。参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的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奖励资助名额共计17名。一等5名,二等12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完毕,全院共奖励人数为30人。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为每人每年2500元,全院共资助人数为90人;二等为每人每年1500元,全院共资助人数为180人,国家助学金分上下学期发放。
根据教育局贫困助学金文件规定,学生家庭的个人年收入应为5000元,人均年收入不超过1000元,按标准填就可以。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