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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9年-1945年,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所进行的规模最大的全球性战争。战争进展到最高潮时,全球有61个国家和地区参战,有19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交战双方是以美国、苏联、中华民国、英国、法国等国组成的反法西斯同盟与以德国,日本,意大利等法西斯国家组成的轴心国集团。战火遍及欧洲、亚洲、美洲、非洲及大洋洲五大洲;交战双方同时也在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及北冰洋四大洋展开战斗。 第二次世界大战各国伤亡统计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直接死于战争及与战争相关原因(如因战争导致的灾害、饥馑、缺医少药、传染病蔓延、征兵、征募劳工、屠杀等)的人约为7000万(欧非战场约占三分之二,欧非战场死亡人员中的三分之一是死于纳粹集中营或是被纳粹集体屠杀、虐杀的,占二战中遭交战各方刻意屠杀、虐杀的平民及战俘总数的80%以上)。在这7000万人中苏联占2660万(1941年-1945年,军人占35%,苏联方面因战争造成的伤病人数也是及其巨大的,仅在册军人的伤病累计数便高达1830多万人次),中国约占1800万人(1937年-1945年,其中军人约占15%,另外因战争造成的伤病者累计约1600万人次,因此伤亡累计约为3500万人。河南省尤其惨重,仅仅两次灾难就导致400万人死亡,1938年的“花园口”,死难的89万人中有32万在河南,1942年大旱引发的饥荒又导致300多万人死亡)。 7000万人按死因可分为三类:一是死亡的军人;二是死于屠杀虐杀的平民及战俘;三是死于战争相关原因的人员。第二次世界大战各国军人死亡人数合计约有1800多万(不含死亡的俘虏);死于交战各方刻意杀戮的平民和战俘大概也有1800多万(其中80%以上死于纳粹德国之手);而死于战争相关原因如因战争导致的灾害、饥馑、缺医少药、传染病蔓延、征兵、征募劳工等的人数则在1500-3000多万(这个主观性比较强,看所在国怎么划定相关原因的范围了,中国和苏联等国后来都大幅调增了各自的死亡人数,正因如此二战死亡人数便有了5000万到7000万的变化)。比如中国现在所列的伤亡数为3500万(其中死亡占1800万),而在这死亡的1800万人中属于前两类死因的人数大概占20%,苏联前两类的死亡人数则要占到死亡总数的一半以上,中国死亡的1800万人中还包括了诸如1942年河南大旱引发饥荒而死亡的300多万人以及其他非沦陷区各种原因的非正常死亡,因为战争导致救援无力灾情扩大,把这些死亡列入也是合理的。而抗战胜利后不久中国所公布的死亡人数为800多万,统计标准有所变化。 军队在战争中的损失(减员)一般由死亡、伤病、被俘、失踪等几部分构成,而军人的死亡又包括阵亡、因伤致死、其它原因致死等成分。以苏军在苏德战争中的损失为例:苏军损失累计为2959.3万。其中死亡为681.7万(阵亡占76%,因伤致死占16%,因病、事故等死亡占8%),被俘或失踪为445.6万,伤病累计为1832万人次(受伤占82.9%,因病减员占16.6%,冻伤占0.5%)。另外,军队所处的战争态势不同,其损失的构成便有极大差别,以苏德战争期间的苏军为例,苏军的历年月均损失为:1941年71万,1942年61.4万,1943年65.5万,1944年57.3万,1945年70万,相差并不太大,损失最惨的1941年与损失最轻微的1944年之比不过为1.24倍,但其历年损失中死、伤、俘构成比例却有天壤之别,其1941年死亡及被俘失踪人员月平均为49.6万,1942年为27.1万,1943年19.2万,1944年14.7万,1945年18.6万,其高低之差达3.37倍以上。一般来说,处于进攻的一方其伤员所占比例较大,而败退的一方,由于其伤员无法及时撤出,或最终成为俘虏,或因得不到有效医治而死亡,因此败退的一方其损失中死亡、被俘人员所占的比例一般都较大,其中又尤以被合围的部队最为典型,如被合围在斯大林格勒的28万德军,除了3万多伤员空运出围外,剩下的就非死即俘了。日本在太平洋战场所遇也有类与此,一个个的岛屿成了已丧失制海权的日军的死亡陷阱,死亡成了绝大部分守岛日军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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