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南阳籍已过择业期学生档案转到郑州市人才市场

我原籍南阳市卧龙区,2005年河南师范大学毕业。工作签到河南信阳市息县二高,《报到证》派到息县二高或者息县教体局。2005年8月到息县二高上班,因个人原因欠河师大学费,档... 我原籍南阳市卧龙区, 2005年河南师范大学毕业。工作签到河南信阳市息县二高,《报到证》派到息县二高或者息县教体局。2005年8月到息县二高上班,因个人原因欠河师大学费,档案被大学扣发至今(档案目前仍在河师大学生档案室我去查过)。2006年初因档案不能到位及其他原因从息县二高离职(未办理正式书面离职手续,当时也没有想太多,没考虑过档案的事后)去北京一家私企工作,2009年初在郑州一家装饰公司上班并开始交社保。2010年将户口从河师大又迁回原籍(南阳市卧龙区)。2010年初在郑州市一家公办中专学校上班至今(我属于编制外聘用人员,正常缴纳社保)。目前单位要求把档案放在郑州市人才市场,我去河师大提档,河师大档案室老师说需要有调档函才能提档,郑州市人才说我是过择业期的学生档案,他们不能接收,南阳市人才说我报到证派到了信阳,南阳这边无权接收,信阳那边说我的择业期早过了,也不予接受,我去河南省大分办问大分办让我参考《豫才(2006)11号文件》精神办理。我看了文件单也吃不透精神,特请教高人:请问我的档案现在从河师大提出来后应该放在哪个地方的人才市场?如何才能将档案转到郑州市人才市场。另我的工龄能补吗?怎么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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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139328
2013-09-02 · TA获得超过109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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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文件上写的很清楚,你应该仔细读读,应该是河南省的地方规定:
第四条: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生择业和录(聘)用,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就是说你这种情况。

然后你按照第三条说的这些步骤办理就行,看着不是很麻烦。
(一)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和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推荐表》(简称《推荐表》)。
(二)用人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毕业生持《推荐表》和《聘用合同》由省或省辖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鉴证,并为毕业生开具《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简称《工作介绍信》)
(三)毕业生持《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四)毕业生需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就业服务的,持《推荐表》可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这个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按理说即便超了报到期,做代理也是可以的。我只是觉得你以后应该对自己的档案更上心一些,严格按照要求来做,省的将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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