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猪肉是发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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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不是发物,《中医饮食营养学》中的“发物”是指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包括腥膻、辛辣食物和一些特殊的食物。具体如下:
1、腥膻食物:有平鱼、带鱼、比目鱼等海鱼,泥鳅、黄鳝等无鳞鱼,虾、蟹、干贝、淡菜、鲍鱼干等海产品,以及羊肉、狗肉等;
2、辛辣食物:有葱、姜、蒜、辣椒、花椒、韭菜、烟、酒等;
3、特殊食物:有荞麦、豆芽、苜蓿、鹅肉、鸡头、鸭头、猪头、驴头肉等。
扩展资料:
吃猪肉的禁忌
1、猪肉和牛肉: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猪肉酸冷、微寒,而牛肉则气味甘温,有安中益气之功。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脾胃,一冷腻虚人,性味有所抵触,不宜同食。
2、猪肉与羊肝: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同烹炒,则易生怪味,从烹饪角度讲看,亦不相宜。
3、猪肉与大豆: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是因为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利用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别被发物吓着了-人民网
参考资料来源:吃猪肉的禁忌-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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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猪肉不是发物。
猪肉不宜多食,肥肉尤其如此。多食则助热,使人体脂肪蓄积,身体肥胖,或血脂升高,以致动脉粥样硬化,产生冠心病、高血压等。故肥胖、血脂过高、冠心病、高血压慎用或忌用。
1.不宜食用未摘除甲状腺的猪肉。
2.服降压药和降血脂药时不宜多食。
3.禁忌食用猪油渣。
4.小儿不宜多食。
5.不宜在刚屠后煮食。
6.未剔除肾上腺和病变的淋巴结时不宜食用。
7.老人不宜多食瘦肉。
8.食用前不宜用热水浸泡。
9.在烧煮过程中忌加冷水。
10.不宜多食煎炸咸肉。
11、不宜多食加硝腌制之猪肉。
12.不宜多食午餐肉。
13.不宜多食肥肉。
14.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令人面黑。
15.忌与鸽肉、鲫鱼、虾同食,同食令人滞气。
16.忌与乌梅、桔梗、黄连、小荞麦同食,易使人脱发。
17.忌与菱角、黄豆、蕨菜、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苍术、芜荽同食,从现代营养学观点来看,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是因为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 ——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利用效率,还有就是因为豆类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结合,从而干扰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故猪肉与黄豆不宜搭配,猪蹄炖黄豆是不合适的搭配。芫荽辛温,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
古书有记载:“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 一耗气,一无补,故二者配食,对身体有损害,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味,与羊肉同吃相宜。猪肉+菱角,会引起肚子痛。
18.忌与牛肉、驴肉(易致腹泻)、羊肝同食。《饮膳正要》指出:“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这主要是从中医角度来考虑,一是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气味甘温,能补脾胃、壮腰脚,有安中益气之功。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脾胃,一冷腻虚人。性味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中医云:“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这主要是因为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入胃便作湿热”,从食物药性讲,配伍不宜。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同烹炒,则易生怪味,从烹饪角度讲看,亦不相宜。
19.服磺胺类药物时不宜多食。
20.与豆类同食易引起腹胀气滞。
21.猪肉忌与水生菱角同食,会诱发癫痫症。
22. 适宜阴虚不足,头晕,贫血,老人燥咳无痰,大便干结,以及营养不良者食用;
23. 对湿热偏重、痰湿偏盛,舌苔厚腻之人,忌食猪肉。
猪肉不宜多食,肥肉尤其如此。多食则助热,使人体脂肪蓄积,身体肥胖,或血脂升高,以致动脉粥样硬化,产生冠心病、高血压等。故肥胖、血脂过高、冠心病、高血压慎用或忌用。
1.不宜食用未摘除甲状腺的猪肉。
2.服降压药和降血脂药时不宜多食。
3.禁忌食用猪油渣。
4.小儿不宜多食。
5.不宜在刚屠后煮食。
6.未剔除肾上腺和病变的淋巴结时不宜食用。
7.老人不宜多食瘦肉。
8.食用前不宜用热水浸泡。
9.在烧煮过程中忌加冷水。
10.不宜多食煎炸咸肉。
11、不宜多食加硝腌制之猪肉。
12.不宜多食午餐肉。
13.不宜多食肥肉。
14.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令人面黑。
15.忌与鸽肉、鲫鱼、虾同食,同食令人滞气。
16.忌与乌梅、桔梗、黄连、小荞麦同食,易使人脱发。
17.忌与菱角、黄豆、蕨菜、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苍术、芜荽同食,从现代营养学观点来看,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是因为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 ——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利用效率,还有就是因为豆类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结合,从而干扰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故猪肉与黄豆不宜搭配,猪蹄炖黄豆是不合适的搭配。芫荽辛温,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
古书有记载:“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 一耗气,一无补,故二者配食,对身体有损害,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味,与羊肉同吃相宜。猪肉+菱角,会引起肚子痛。
18.忌与牛肉、驴肉(易致腹泻)、羊肝同食。《饮膳正要》指出:“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这主要是从中医角度来考虑,一是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气味甘温,能补脾胃、壮腰脚,有安中益气之功。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脾胃,一冷腻虚人。性味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中医云:“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这主要是因为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入胃便作湿热”,从食物药性讲,配伍不宜。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同烹炒,则易生怪味,从烹饪角度讲看,亦不相宜。
19.服磺胺类药物时不宜多食。
20.与豆类同食易引起腹胀气滞。
21.猪肉忌与水生菱角同食,会诱发癫痫症。
22. 适宜阴虚不足,头晕,贫血,老人燥咳无痰,大便干结,以及营养不良者食用;
23. 对湿热偏重、痰湿偏盛,舌苔厚腻之人,忌食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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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猪肉不是发物吗?甲亢患者可以吃的.多吃点紫菜,海带等,
意见建议:油炸的,上火的,辛辣的,冰凉的尽量少吃,少上网.不能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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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肉是发物,猪肉其他部位的少吃点没事的。
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现以传统认识将发物归纳为七类:
1、动火发物: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如烟、酒、葱、姜、椒、蒜、韭、芥、羊肉、狗肉及卤制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
2、动风发物: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如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蘑菇、木耳、茄子、椿芽等。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痈疔疖、中风、头晕目眩、惊风、痹证等不宜食用。
3、助湿发物:多具胶着粘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如饴糖、大枣、面食、肥肉、糯米、猪肉、甘甜滋腻诸物。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带下、疟疾等忌食。
4、积冷发物: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西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柿子、梨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
5、动血发物: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慈菇、海椒、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各种出血性疾病,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衄、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忌食。
6、动气发物:多具滞涩阻气、固硬难化之性,能壅塞气机,妨碍脏腑运化功能。如羊肉、莲子、黑大豆、芡实、莲米、芋头、薯类、豆类及某些瓜果。食积、诸痛、症瘕包块等实证患者不宜。
7、动病发物:多具较强刺激之性,能诱发痼疾,突发诸症,常受一定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如鱼、是、蟹、贝、某些禽畜肉、蛋、乳及蘑菇、椿芽、木耳、苋菜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
8. 民间长期实用结论性发物,如魔芋,芋头,泡菜、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及葱、蒜、韭菜等。有时还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
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现以传统认识将发物归纳为七类:
1、动火发物: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如烟、酒、葱、姜、椒、蒜、韭、芥、羊肉、狗肉及卤制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
2、动风发物: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如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蘑菇、木耳、茄子、椿芽等。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痈疔疖、中风、头晕目眩、惊风、痹证等不宜食用。
3、助湿发物:多具胶着粘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如饴糖、大枣、面食、肥肉、糯米、猪肉、甘甜滋腻诸物。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带下、疟疾等忌食。
4、积冷发物: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西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柿子、梨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
5、动血发物: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慈菇、海椒、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各种出血性疾病,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衄、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忌食。
6、动气发物:多具滞涩阻气、固硬难化之性,能壅塞气机,妨碍脏腑运化功能。如羊肉、莲子、黑大豆、芡实、莲米、芋头、薯类、豆类及某些瓜果。食积、诸痛、症瘕包块等实证患者不宜。
7、动病发物:多具较强刺激之性,能诱发痼疾,突发诸症,常受一定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如鱼、是、蟹、贝、某些禽畜肉、蛋、乳及蘑菇、椿芽、木耳、苋菜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
8. 民间长期实用结论性发物,如魔芋,芋头,泡菜、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及葱、蒜、韭菜等。有时还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
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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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肉是发物,猪肉其他部位的少吃点没事的。
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现以传统认识将发物归纳为七类:
1、动火发物: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如烟、酒、葱、姜、椒、蒜、韭、芥、羊肉、狗肉及卤制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
2、动风发物: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如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蘑菇、木耳、茄子、椿芽等。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痈疔疖、中风、头晕目眩、惊风、痹证等不宜食用。
3、助湿发物:多具胶着粘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如饴糖、大枣、面食、肥肉、糯米、猪肉、甘甜滋腻诸物。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带下、疟疾等忌食。
4、积冷发物: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西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柿子、梨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
5、动血发物: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慈菇、海椒、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各种出血性疾病,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衄、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忌食。
6、动气发物:多具滞涩阻气、固硬难化之性,能壅塞气机,妨碍脏腑运化功能。如羊肉、莲子、黑大豆、芡实、莲米、芋头、薯类、豆类及某些瓜果。食积、诸痛、症瘕包块等实证患者不宜。
7、动病发物:多具较强刺激之性,能诱发痼疾,突发诸症,常受一定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如鱼、是、蟹、贝、某些禽畜肉、蛋、乳及蘑菇、椿芽、木耳、苋菜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
8. 民间长期实用结论性发物,如魔芋,芋头,泡菜、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及葱、蒜、韭菜等。有时还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
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现以传统认识将发物归纳为七类:
1、动火发物: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如烟、酒、葱、姜、椒、蒜、韭、芥、羊肉、狗肉及卤制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
2、动风发物: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如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蘑菇、木耳、茄子、椿芽等。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痈疔疖、中风、头晕目眩、惊风、痹证等不宜食用。
3、助湿发物:多具胶着粘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如饴糖、大枣、面食、肥肉、糯米、猪肉、甘甜滋腻诸物。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带下、疟疾等忌食。
4、积冷发物: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西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柿子、梨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
5、动血发物: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慈菇、海椒、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各种出血性疾病,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衄、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忌食。
6、动气发物:多具滞涩阻气、固硬难化之性,能壅塞气机,妨碍脏腑运化功能。如羊肉、莲子、黑大豆、芡实、莲米、芋头、薯类、豆类及某些瓜果。食积、诸痛、症瘕包块等实证患者不宜。
7、动病发物:多具较强刺激之性,能诱发痼疾,突发诸症,常受一定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如鱼、是、蟹、贝、某些禽畜肉、蛋、乳及蘑菇、椿芽、木耳、苋菜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
8. 民间长期实用结论性发物,如魔芋,芋头,泡菜、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及葱、蒜、韭菜等。有时还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
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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