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吵架,说要离婚,作为女儿的我要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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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吵架,说要离婚,如果双方确实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作为女儿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否则,可以双方劝说。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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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是夫妻生活中的常事,但不能忽视,一旦两个人闹到一定程度必定不可收拾,此事已非同小可,你要找他们谈谈,先一个一个谈,不要随便指责任何一方,但要把他们的优缺点讲清楚,让他们正确的认识自己。告诉他们你谁都离不开你们,如果离婚了,那你们有可能分开,我怎么办?本是一家人,何必要分成两家,你要多做工作,此时的父母,孩子的话比谁都管用。当然,父母离婚,我们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其中的原委,但作为儿女,首先:我们在其中不要掺和太多,如果父母还是口头上的离婚,如果两人还有感情基础,两人的本质还是很好,尽量促其好合;其次,如果离婚已是铁打的事实不可挽回,那就顺其自然,多理解你自己跟随的一方的苦衷,努力使自己成熟起来,承担自己在家庭中的义务,同时,我们要更加好好学习,以便将来在这个离散的家庭中走出一条自强、自信、自立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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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能说的都说了,我尊重他们的任何决定,只要他们能过的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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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劝解啊,告诉他们,要是他们敢离婚你就死给他们看...(这只是非常手段,不过肯定奏效。)要是他们还是要离,就别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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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以死相逼的,只要他们能过的舒心,那么我就尊重他们的任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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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而闹离婚,不吵架就不会离了。脾气里面有很多病毒性,脾气不发就正常了。不会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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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错的那一方我也看不过去了,对方给了那么多次机会,却总是不知悔改,只要他们舒心,我随意,我尊重他们的任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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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平静下来了,其实就仅仅吵过架,很多夫妻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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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问题的根本,要从本质上去解决问题,如果是不可能协商解决的话,还是尊重父母的选择吧,强留得瓜不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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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是错的一方认识不到自己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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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你知道问题出在哪里,那就从这里开始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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