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分别是什么意思?区别在哪儿?
1.招生对象不同。双学位的招生对象窄,但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象宽。我校双学位的招生对象是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包括理工学院(北区、黄家湖校区)、软件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范围不限于全日制本科学生,也可以招收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的本科生,不仅招收我校的学生,而且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学生,不仅招收在校生,而且也可以招收在职人员。
2.招生年级不同。我校双学位只招收一年级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也包括应届毕业生,我校放宽到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修读。
3.招生范围不同。双学位只招本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包括本省和外省)学生。
4. 招生人数不同。双学位现在没有限制招生人数;而第二学士学位只招收180人(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6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0人)。
5. 招生专业限制不同。双学位先放开一年级所有专业由学生选,再正式确定开设的专业;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2003年只开设两个专业,即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 审批权限不同。双学位由我校自已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
7. 发证不同。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书和学位证书。
8. 毕业待遇规定不同。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学位 授予个人的一种学术称号或学术性荣誉称号,由具备授予资格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其它学术机构、审定机构授予。学位称号终身享有。
第二学士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学习合格可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
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学习了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另外一个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位
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毕业生,成绩优良,且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符合上述条件所授予的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
双学位
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位。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
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指的是在修完国家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农学、医学、工学)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再在不同学科门类中学所修得的另外一门学位,一般为二年学制。现在全国有130多所学校开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第二学士学位的地位介于学士学位与硕士学位之间。
第二学位和双学位有什么区别?为何都是本科,还有人去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