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什么时候开始用二十四小时制来看时间的?
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成立以前,采用十二地支计时,地支既表示年、月、日,也表示时,将一天分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时辰。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采用公元记年、月、日、时,同时又保留中国的阴历,公元记时,把一天分成24个时辰,比传统的十二个时辰小一倍,故称之为小时。
扩展资料:
二十四小时制比起十二小时制有很多优点:
不会混淆上午的时间和下午的时间(在十二小时制中7点钟既可以指早上也可以指晚上)。在日程表或类似的文件中,一眼就可以看清时间是上午还是下午。这对于需要全天二十四小时服务的机构尤其重要,例如航空公司、铁路和军队。
能够精确描述某一天的时间。比如:“2月3日午夜12:00”就很难确定是“2月3日00:00”还是“2月4日00:00”(即“2月3日24:00”)。
同时受到传统的行针式钟表影向,大部份人日常生活习惯上,都是使用十二小时制称呼及理解时间,例如下午5:00(17:00),日常生活中,一般都是以下午5:00称呼及理解,甚少会用17:00。
当使用二十四小时制,提及下午1:00(13:00)至下午/晚上11:59(23:59)时,大部份人都需略作思考,将之换算为十二小时制,才明白所指的时间,稍为不便,甚至可能换算错误而出现误会,例如误以为18:00为下午8:00(正确为下午6: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十四小时制
2024-10-16 广告
古时的时(大时)不以一二三四来算,而用子丑寅卯作标,又分别用鼠牛虎兔等动物作代,以为易记。具体划分如下:子(鼠)时是十一到一点,以十二点为正点;丑(牛)时是一点到三点,以两点为正点;寅(虎)时是三点到五点,以四点为正点;卯(兔)时是五点到七点,以六点为正点;辰(龙)时是七点到九点,以八点为正点;巳(蛇)时是九点到十一点,以十点为正点;午(马)时是十一点到一点,以十二点为正点;未(羊)时是一点到三点,以两点为正点;申(猴)时是三点到五点,以四点为正点;酉(鸡)时是五点到七点,以六点为正点;戌(狗)时是七点到九点,以八点为正点;亥(猪)时是九点到十一点,以十点为正点。
古人说时间,白天与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说“钟”,黑夜说“更”或“鼓”。又有“晨钟暮鼓”之说,古时城镇多设钟鼓楼,晨起(辰时,今之七点)撞钟报时,所以白天说“几点钟”;暮起(酉时,今之十九点)鼓报时,故夜晚又说是几鼓天。夜晚说时间又有用“更”的,这是由于巡夜人,边巡行边打击梆子,以点数报时。全夜分五个更,第三更是子时,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说。
时以下的计量单位为“刻”,一个时辰分作八刻,每刻等于现时的十五分钟。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之说,意即,在午时三刻钟(差五分钟到正午)时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
刻以下为“字”,关于“字”,广东广西的粤语地区至今仍然使用,如“下午三点十个字”,其意即“十五点五十分”。据语言学家分析,粤语中所保留的“古汉语”特别多,究其原因,盖因古中原汉人流落岭南,与中原人久离,其语言没有与留在中原的人“与时俱进”。“字”以下的分法不详,据《隋书 律历志》载,秒为古时间单位,秒以下为“忽”;如何换算,书上没说清楚,只说:“‘秒’如芒这样细;‘忽’如最细的蜘蛛丝”。
古时计时工具有两种,一是“日晷”,二是“漏”。日晷是以太阳影子移动,对应于晷面上的刻度来计时。日晷不用说了,大家应该在北京故宫里和观象台上见过。漏是以滴水为计时,是由四只盛水的铜壶组合,从上而下互相迭放。上三只底下有小孔,最下一只竖放一个箭形浮标,随滴水而水面升高,壶身上有刻度,以为计时。原一昼夜分100刻,因不能与十二个时辰整除,又先后改为96,108,120刻,到清代正式定为96刻;就这样,一个时辰等于八刻。一刻又分成三分,一昼夜共有二十四分,与二十四个节气相对。注意,这分不是现时的分钟,而是“字”,在两刻之间,用两个奇怪符号来刻,所以叫做“字”。字以下又用细如麦芒的线条来划分,叫做“秒”;秒字由“禾”与“少”合成,禾指麦禾,少指细小的芒。秒以下无法划,只能说“细如蜘蛛丝”来说明,叫做“忽”;如“忽然”一词,忽指极短时间,然指变,合用意即,在极短时间内有了转变。
2013-08-24
20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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