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地方各级纪委做了明确规定。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央纪委或中纪委,是中国共产党最高纪律检查机关。1949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设立。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被冲垮,九大正式取消纪律检查机关。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新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届任期五年。1993年初,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开始实行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纪律检查委员
党章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这就明确指出了纪检工作的三大任务,它们是:
第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其中包括检查党章和党内法规中所规定的党员的义务是否得到履行、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党员及党组织的权利,检查这些权利是否落到实处两大方面。
第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定地在政治上同党中央持续一致,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每个共产党员和所有党组织都务必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作为纪检机关的主要任务之一,对于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增强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好处。
第三,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仅仅要处理违法和违反政纪的案件,而且要集中力量管好党纪,组织协助党委抓好反腐败斗争。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对纪律检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拓展资料: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有五大职责和任务:第一项职责和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的其他党内法规。从这个层面来看,可以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就是我们党内的“执法”机关,我们的案件检查室就是侦察机关,案件审理室就是审判机关。以《党章》为基本原则的党的纪律是党内“法规”,是全党的行动准则。
党的纪律维护固然要靠党员的党组织的自觉性,但也要靠专门机关加以维护,靠一个强有力的机关来保障。党的纪检检查机关就承担着维护党章及党内其他法规的职责,而维护的主要手段就是检查处理违纪案件,纪委就是专司执行党纪的机关,就是这样一个在党内承担“执法”任务的专门机关。
第二项职责和任务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从这项职责和任务来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又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实施有效的监督,是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和克服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纯洁党的组织的重要保证。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条例》的第八条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任务作了以下规定: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三项职责和任务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这项工作来看看,纪委又是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能机关,扮演着组织协调的角色。
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就是根据党委有关指导方针,具体部署,贯彻党委有关决定,检查觉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纠正和处理所发生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形势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四项职责和任务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为维护和执行党纪的机关,不仅要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严肃执行党的纪律,而且要做好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工作,增强党员维护党纪的自觉性,使党员能够按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经常有针对地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五项职责和任务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从这项职责和任务来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又是党员权利的重要保障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受理党员的推行和申诉,通过检查党的组织及其成员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党章》第四条对党员享有的权利作了如下规定: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十八大党章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党要加强纪委工作的检查,对他们加强整治,形成良好的作风。
拓展资料: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或“纪委”,包括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报告工作。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有权调整和增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概括地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为维护党章、加强党风建设和严肃党纪而斗争。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或“纪委”,包括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