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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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会计分录:
一、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金额)
贷:银行存款(金额)
二、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额)
贷:预付账款(金额)
三、销售时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金额)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金额)
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金额)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额)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金额)
贷:库存现金(金额)
4、代客户付保险费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金额)
贷:银行存款(金额)
扩展资料:
编写会计分录注意事项:
1、确定这项业务涉及那些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属于哪类,如资产类、负债类等。
2、确定会计科目借贷方向、金额。即:借贷方向、科目名称、金额必须全部具备、正确。
3、凡是有明细科目的,必须把明细科目写上。
4、会计分录是会计核算的首要环节。在编制会计分录时要注意审核原始凭证,合理运用会计科目,注意科目之间的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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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车销售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你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库存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你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库存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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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会计分录 我刚进一家销售汽车的4S店做会计,该公司的售后服务占总收入30%,有免费售后服务(免费期内的保养如加机油,调试,维修更换配件等),和有偿维修等服务。 请问: 一,如免费服务提供的人工,机油,更换的配件等的成本记入哪个科目?分录如何做?是直接记入“销售费用 ”还是采用预提记入“预计负债”? 二,如有偿提供的服务?是这样做吗?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原材料--机油 --配件等 以上做对吗?谢谢指教。比如维修工人的工资是固定的,无论本月有没有接到维修车辆都拿固定工资,这种情况下,每接到一次有偿维修服务时,每计算一笔收入都要结转一次成本吗?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要包含工资吗?因为看到比如公司自建房屋提供的人工费要计入工程成本 、汽车4S店保养美容业务的风险分析 在汽车销售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车价不断降低的情况下,维修保养、装饰美容业务已经成为国内汽车4S店除销售整车业务外最主要的经营业务,并成为汽车4S店重要的利润来源。由于汽车4S店面对的消费群体中,八成以上是私家车用户,在零配件销售和售后服务业务中只要消费者不主动索要正式发票,汽车4S店一般不主动开具正式发票。因此,维修保养、装饰美容业务已成为汽车4S店税务风险高发区。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因此,汽车4S店向客户提供的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就劳务收入缴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因此,汽车4S店在销售行为完成之前为顾客提供的装饰美容服务,须就其收入缴纳增值税。如果汽车4S店提供的装饰美容服务发生在汽车销售行为完成之后,则视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就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因此,汽车4S店需就提供汽车装饰美容服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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