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一定要单位同意的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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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要求目前已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是为了尽早确认在考察阶段。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和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审原则是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申请者予以通过,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者不予通过的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及时反馈申请者补充。
是的,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我们要求目前已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是为了尽早确认在考察阶段,招录单位可以方便的调阅报考人员档案,了解报考人员相关信息;也为了尽早确认报考人员将来一旦被录用,能够顺利并及时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报考人员被招录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后,原单位不同意报考人员辞职,会造成招录计划落空,职位浪费,影响招录单位和其他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利益。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2-06-15 广告
是的。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要求目前已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是为了尽早确认在考察阶段。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和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审原则是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申请者予以通过,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者不予通过的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及时反馈申请者补充。
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大都是网上报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般都在面试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如果笔试通过了,那么面试的几率就很大,单位如果不同意,你辞职就是了。不过,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做,毕竟面试通过后如果考察的时候,你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给你说几句不好的话,势必影响到你的录用。
我的建议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和有关负责人沟通好,争取理解和支持,并不要把范围扩大,因为考试嘛,不一定就能考得上,就是进入面试也还有落榜的可能,考上了,大家都高兴,没考上,还继续做你的工作,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补充:
当然要向你单位的人了解你了,这个是程序问题,必须走这一步。当然不一定会都找你单位的人,一般会找你的直接上司了解。
考察的主要内容肯定是你平时的表现,工作情况,与同事的关系,吃苦的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业绩,思想状况,政治觉悟,等等,就是你在单位的方方面面都会涉及到。不过,只要你在单位上是认真做事的,而且人际关系也不是那么差,没有惹什么麻烦,没有捅什么漏子,不是很调皮的那种,一般来说你的上司啊,同事呀,以及单位领导呀,一般都会说你的好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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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要求目前已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是为了尽早确认在考察阶段。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和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审原则是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申请者予以通过,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者不予通过的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及时反馈申请者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