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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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线索是检察机关启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前提和依据。线索管理的好坏,事关举报人、人民群众权益和利益,也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如何完善管理机制,有效规制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防止故意压线索不查,利用线索谋私,随意进行初查等反映突出的问题,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职务犯罪线索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察机关实际工作中,职务犯罪线索的受理、移送、信息反馈等方面存在诸多弊端。 1、举报线索质量不高,大部分都是匿名举报。受理的举报线索有70%以上都是匿名举报,来信来电举报较多,来访较少,且很多来访人都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这给初查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另外,除少部分反映的问题内容较为翔实外,大部分线索反映的问题都是听说的或者猜测的,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导致线索存查,最终线索积压。 2、近年来受理的举报线索数量有所下降。部分群众仍有着唯官情结,他们更愿意去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主要表现就是我院举报中心受理线索数量与市院交办线索数量的比值逐年下降。这种情况就导致了受理工作难度加大,工作时间较长,重访率增高。 3、群众多头举报,线索保密性差。这直接导致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成案率低。 二、举报线索积压成因 (一)线索成案率低,造成了举报线索积压 1、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不完善。社会上存在一些举报人因举报而被压制、下岗,甚至遭到灭门之祸的恶性事件的现象,使举报人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而语焉不详,不敢透露详细内容。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关于保护举报人的规定仅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中,可操作性不强。被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威胁、刁难、打击报复时,现有的法律无法对举报人进行有力的保护。因为害怕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大部分举报线索都是匿名举报,这给检察机关的初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这也是检察机关转反贪局反渎局等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成案率一直较低的原因。 2、举报线索初查机制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初查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初查的规定,初查是检察机关对案件线索在立案前依法进行的审查,包括必要的调查。在初查过程中,调查的手段严格控制为以书面审查为主、外围调查为辅,不得接触被举报人,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保障,初查多为一般性调查,泛泛了解一下情况,对于现在日益复杂化隐蔽化的职务犯罪根本束手无策,导致了初查成案率低。 (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1、内部监督机制缺位。举报中心与业务部门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得不到真正的落实,对于举报中心转交的举报线索的处理情况很少能够在《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主动反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2、实践中内部监督难度大。在工作实践中,自侦部门办案时间通常比较长,对于某一案件的追踪可能由于一些客观或主观的原因而失去连续性,造成监督中断。有时办案人员还以保密为由拒绝透露线索办理情况,导致无法有效监督。 三、解决举报线索积压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举报工作的领导机制 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受理工作是检察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院自侦案件的立足点,做好这项工作就为其他有关业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了切实做好职务犯罪举报工作,有必要成立一个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只有主要领导带头才能真正落实举报中心与业务部门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避免权责分离的尴尬局面。 (二)详细制定和完善职务犯罪举报工作的一系列制度 1、目前举报人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这种情况打击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因此要做好举报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建议制定并完善举报人保护和保密的相关制度,厘清举报人及办案人员等的权利义务关系,真正做到保障举报人的权利,让举报人无后顾之忧,一改“举报不知情,知情不举报”的尴尬现状。 2、初查制度的相对落后导致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无法成功立案。《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举报中心初查“四类”案件,即“性质不明难以归口、情况紧急必须及时处理、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和检察长交办的。这种初查制度决定了真正属于举报中心初查范围的案件仅占少数,得不到领导足够重视,使一些本可以及时初查得到处理的举报线索,不能得到消化处理,从而形成线索积压。建议制定和完善初查制度,规范初查的方法、流程和权利义务关系。提高线索利用率,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提升检察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规范举报 举报宣传工作是有效获取职务犯罪线索的途径,宣传的目的就是要到群众中去,与群众建立血肉联系。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举报知识宣传,引导、帮助、鼓励群众正确、依法举报。要走出办公室,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立案标准、举报制度、以及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提升线索的价值,从源头上增加线索的成案率,最终解决线索积压的难题。 (四)增强对内对外联系,齐心协力化解积案 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受理工作对内涉及反贪局、反渎局等自侦部门,对外涉及到公安、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面临当前多头举报、匿名举报、农村集体上访多的情势,要做好举报工作仅仅依靠检察院的自身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要加强对内对外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开展查办工作。 (五)坚持定期清理举报线索制度 举报中心每年组织进行对分转侦查部门的举报线索进行清理,对那些确实没有查办价值或初查后不成案的线索留作存档待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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