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柴油车能上牌吗?
符合柴油京五标准的柴油车才能上牌。
北京市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保有量仅占全市轻型汽油车保有量的10%,但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轻型汽油车排放的40%,挥发性有机物约占30%,已成为北京继黄标车之后的治理重点。
环保部已部署,派出8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针对北京市机动车污染较为突出的问题,环保部还组成3个工作组会同北京市环保局,重点针对重型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尾气超标排放、柴油车尿素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扩展资料:
根据《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和公告:
一、凡申报北京环保目录的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下列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二、企业申报环保目录继续按照《关于重型柴油和燃气汽车(发动机)申报北京环保目录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重型车排放控制有关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同时,各企业要强化生产管理,保证销售车辆稳定达标。
三、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新增重型柴油车(公交车、环卫车、旅游车、邮政车、渣土车、班车、校车、机场巴士等)应选用安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的车型。
四、不符合第五阶段规定的车型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凡在2015年8月1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人民网-环保部在京严查柴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