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临时身份证么
在网上查找过都不是最新的,所以来提问下。2013年最新规定
我现在所在的地方是 北海,请问可以不回原籍地在本地办临时身份证么?
请各位好好解答好么,在此谢谢了。 展开
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理身份证。
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扩展资料
自1985年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居民身份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便利公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的加快发展,居民身份证管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丢失、被盗补领回户籍所在地办理不方便,丢失居民身份证挂失缺乏渠道,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存在被冒用的安全隐患。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切实解决居民身份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着力改革运行机制,依托公安机关建成的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
2019-06-0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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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现在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以后要到2017年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2、《居民身份证法》第8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3、临时身份证也是居民身份证,因此,也应当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所以,外地户口的不能在本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应当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