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的历史起源
表现主义这个词一般用来描述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反对学术传统的绘画和制图风格,它是20世纪初至30年代盛行于欧美一些国家文学艺术流派。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德国和奥地利流行最广。它首先出现于美术界,后来在音乐、文学、戏剧以及电影等领域得到重大发展。
表现主义一词最初是1901年在法国巴黎举办的马蒂斯画展上茹利安·奥古斯特·埃尔维一组油画的总题名,用来与自然派和印象派相区别。
1911年希勒尔在《暴风》杂志上刊登文章,首次用“表现主义”一词来称呼柏林的先锋派作家。
1914年后,表现主义一词逐渐为人们所普遍承认和采用。
在德国1905年组织的桥社、1909年成立的青骑士社等表现主义社团崛起。它们的美学目标和艺术追求与法国的野兽主义相似,只是带有浓厚的北欧色彩与德意志民族传统的特色。表现主义受工业科技的影响,表现物体静态的美。
尼采通过对古风艺术的批评在表现主义形成的过程中起了一个疏导和关键的作用。在他的《悲剧的诞生》中,尼采将古代艺术分为两类,阿波罗式的艺术是理智、秩序、规则和文雅的艺术;狄俄尼索斯式的艺术是恶毒、混乱和疯狂的艺术。阿波罗式的艺术代表着理智的理想,而狄俄尼索斯式的艺术则来自于人的潜意识。这两种艺术形式与代表它们的神一样:两者都是神的儿子,互不相容,又无法区分。尼采认为任何艺术作品都包含这两种形式。表现主义的基本特征是狄俄尼索斯式的:鲜艳的颜色、扭曲的形式、绘画技巧上漫不经心、平面、缺乏透视、基于感觉,而不基于理智。
广义地说表现主义是指任何表现内心感情的艺术。当然所有的艺术品都表现艺术家的感情,但是有些作品尤其强调和表达艺术家的内心感情。尤其在社会动乱的时期这样的作品尤其常见,而在欧洲历史上从15世纪开始这样的动乱时常重复:宗教改革、德国农民战争、八年战争等等,所有这些动乱和压迫均在印刷作品中留下了其痕迹。虽然这些作品一般从艺术角度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们通过它们所描述的恐怖始终能够在其观众中引起强烈的感情。
表现主义(2009年版辞海定义):亦称“表现派”。现代西方流行的一种文艺思潮和流派。兴起于20世纪初极盛于二三十年代的德国、美国等国。 ·要求突破事物表象而凸显其内在本质,突破对人的行为的描写而楔入其内在灵魂,突破对暂时性的现象的描写而展示永恒的品质或“真理”。深受康德、柏格森和弗洛伊德的影响。由于强调描写永恒品质,笔下人物往往是某种共性的抽象与象征;由于强调写内心、直觉和下意识,多采用内心独白、梦境、潜台词、假面具等手段;由于注重由作者主观出发,去摄取事物实质,往往有意识的扭曲客观事象。小说代表人物卡夫卡,戏剧代表人物有斯特林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