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租户有赔偿吗?
商铺拆迁租户没有赔偿,房屋拆迁所讲的赔偿是指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人,与租户无关。获得赔偿,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房屋的赔偿款;二是房东合同违约的赔偿款。
相对于前者,租户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获得的,这是给房东的拆迁补偿款有身份属性;房东的违约补偿款,一般也很难获得,因为拆迁属于政府行为,但如果房东恶意隐瞒这个信息,可以告房东,但是也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资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百度百科
征收拆迁商铺时,补偿的项目包括商铺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含两方面,即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使得被征收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所以,其实就是利润损失;和由于征收而不得不发生的一些必要费用。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由于这只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所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所以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快的促进立法,将停产停业的具体内容变得更加的明确,比如将企业的现在停产停业的直接损失和因停产停业造成的将来的间接性损失,将来的可得利益算在一起。
我租的商铺要拆迁,我能得到补偿吗
2013-08-28
201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