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级伤残
受害人被犯罪嫌疑人用菜刀砍为重伤,手臂断了四根筋,并且还有一根脑神经,请问:受害人可以被残联判为几级伤残?...
受害人被犯罪嫌疑人用菜刀砍为重伤,手臂断了四根筋,并且还有一根脑神经,请问:受害人可以被残联判为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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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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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包括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犯罪等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评定标准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生效日期适用范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交通事故(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工伤(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10月1日实施(已经被GB/T16180-2006代替)工伤(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 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2.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受害人是否鉴定残疾程度由审判组织决定;是否构成严重残疾的鉴定,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 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则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由重至轻分为1-10级,其中,1-6级同时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一切自然人。
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2.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受害人是否鉴定残疾程度由审判组织决定;是否构成严重残疾的鉴定,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 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则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由重至轻分为1-10级,其中,1-6级同时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一切自然人。
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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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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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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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残并非由残联评定的,而是由司法部门委托的具有伤残等级评定资格的专业机构作出的二。重伤是伤情鉴定,伤残等级是伤残鉴定三。伤残主要看的是后果,你说脑神经断了,如果连走路都不行、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的话,应当是一到四级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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