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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就一个市劳动局!地 址:唐山市建设南路60号 邮编:063000 E-mail:tszlb818@sina.com 各科室职责和电话: (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承办处室:办公室
办事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或口头复议申请;
2、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审查;
3、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在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联系电话:2802902
(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承办处室:就业处
联系电话:2836607
(三)新建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
承办处室:就业处
办事程序:
1、开办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实地考察;
3、对符合条件者,在30天内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
联系电话:2836607
(四)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承办处室:就业处、社会保险局失业处
办事程序:
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由所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持有关资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局失业保险支付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2854594、7215385
(五)境外人员来唐就业的管理。
承办处室:就业处、就业服务局
办事程序:
1、相关单位或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对申请人的有关证件,证明等进行审查;
3、符合条件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2836607、2851548
(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向考试合格人员发放证书。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办事程序:
1、对申请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组织进行应知、应会考试;
2、评定成绩;
3、向考试合格人员发放证书。
联系电话:2802451
(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资格审查。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办事程序:
1、建所单位提出申请;
2、进行建所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申报审批表;
3、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
联系电话:2802666
(八)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广告的审查。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办事程序:
1、办学单位或个人提出办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对办学条件进行考查,符合条件者填写申报审批表;
3、合格者颁发办学许可证;
4、审查招生广告。
联系电话:2802451
(九)技校招生录取工作。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联系电话:2802666
(十)为技工学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开据同意接收证明信,属事业单位的同时要由编制部门开据《编制验证通知单》;
2、凭毕业证书办理就业手续。
联系电话:2802666
(十一)指导企业的职业培训工作。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联系电话:2802451
(十二)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承办处室:劳动工资处
联系电话:2821364
(十三)工人调配工作。
承办处室:劳动工资处
办事程序:
1、调入单位与调出单位通过函件进行商调;
2、填写劳动合同制工人调动表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公章后,到劳动工资处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2821364
(十四)核发《企业职工工资手册》和《劳动合同制工人手册》。
承办处室:劳动工资处
办事程序:
1、企业每月初到劳动工资处审核盖章。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到劳动工资处办理《劳动合同制工人手册》。
联系电话:2802603
(十五)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员的资格审查、证书发放。
承办处室:劳动工资处
办事程序:
1、对监察员进行培训考核;
2、填报监察员申报表;
3、审批发证。
联系电话:2821364
(十六)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和仲裁;
承办处室:劳动争议仲裁处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诉;
2、按受案范围受理,依法进行审理。
3、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
联系电话:2802289
(十七)劳动合同鉴证。
承办处室:劳动争议仲裁处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2、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联系电话:2802289
(十八)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承办处室:养老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事业局
办事程序:
1、用工单位到社会保险局核实缴费情况;
2、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
联系电话:2802285
(十九)医务劳动鉴定、评定伤残等级、颁发伤残等级证书,处理工伤争议。
承办处室: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办事程序:
1、用工单位组织查体并做出基础鉴定后进行审报;
2、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鉴定;
3、劳动保障部门依据鉴定结果颁发伤残等级证书。
联系电话:2821605
(二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办理报批手续。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办事程序:
1、拟定点单位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考察和初审;
3、报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联系电话:2802700
(二十一)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的报批手续。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办事程序:
1、拟参保单位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2、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参保手续。
联系电话:2802700
(二十二)组织鉴定门诊特殊疾病。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办事程序:
1、患者到所在单位报名,由单位专管员在每季末月10日前报送医疗保险处;
2、医疗保险处组织患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查体。
3、医疗保险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4、符合条件者由医保中心发给《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
联系电话:2802832
(二十三)处理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的争议。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联系电话:2802832
四、办事纪律
(一)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二)廉洁从政,不谋私利,秉公办事,执法严明。
(三)违反政策坚决纠正,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运行监管
政务公开由人事处负责推行引导,办公室、党办室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管、检查。
查询电话:2802804 监察电话:2802921
承办处室:办公室
办事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或口头复议申请;
2、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审查;
3、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在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联系电话:2802902
(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承办处室:就业处
联系电话:2836607
(三)新建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
承办处室:就业处
办事程序:
1、开办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实地考察;
3、对符合条件者,在30天内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
联系电话:2836607
(四)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承办处室:就业处、社会保险局失业处
办事程序:
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由所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持有关资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局失业保险支付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2854594、7215385
(五)境外人员来唐就业的管理。
承办处室:就业处、就业服务局
办事程序:
1、相关单位或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对申请人的有关证件,证明等进行审查;
3、符合条件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2836607、2851548
(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向考试合格人员发放证书。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办事程序:
1、对申请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组织进行应知、应会考试;
2、评定成绩;
3、向考试合格人员发放证书。
联系电话:2802451
(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资格审查。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办事程序:
1、建所单位提出申请;
2、进行建所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申报审批表;
3、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
联系电话:2802666
(八)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广告的审查。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办事程序:
1、办学单位或个人提出办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对办学条件进行考查,符合条件者填写申报审批表;
3、合格者颁发办学许可证;
4、审查招生广告。
联系电话:2802451
(九)技校招生录取工作。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联系电话:2802666
(十)为技工学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开据同意接收证明信,属事业单位的同时要由编制部门开据《编制验证通知单》;
2、凭毕业证书办理就业手续。
联系电话:2802666
(十一)指导企业的职业培训工作。
承办处室:职业培训处
联系电话:2802451
(十二)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承办处室:劳动工资处
联系电话:2821364
(十三)工人调配工作。
承办处室:劳动工资处
办事程序:
1、调入单位与调出单位通过函件进行商调;
2、填写劳动合同制工人调动表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公章后,到劳动工资处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2821364
(十四)核发《企业职工工资手册》和《劳动合同制工人手册》。
承办处室:劳动工资处
办事程序:
1、企业每月初到劳动工资处审核盖章。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到劳动工资处办理《劳动合同制工人手册》。
联系电话:2802603
(十五)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员的资格审查、证书发放。
承办处室:劳动工资处
办事程序:
1、对监察员进行培训考核;
2、填报监察员申报表;
3、审批发证。
联系电话:2821364
(十六)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和仲裁;
承办处室:劳动争议仲裁处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诉;
2、按受案范围受理,依法进行审理。
3、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
联系电话:2802289
(十七)劳动合同鉴证。
承办处室:劳动争议仲裁处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2、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联系电话:2802289
(十八)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承办处室:养老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事业局
办事程序:
1、用工单位到社会保险局核实缴费情况;
2、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
联系电话:2802285
(十九)医务劳动鉴定、评定伤残等级、颁发伤残等级证书,处理工伤争议。
承办处室: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办事程序:
1、用工单位组织查体并做出基础鉴定后进行审报;
2、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鉴定;
3、劳动保障部门依据鉴定结果颁发伤残等级证书。
联系电话:2821605
(二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办理报批手续。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办事程序:
1、拟定点单位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考察和初审;
3、报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联系电话:2802700
(二十一)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的报批手续。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办事程序:
1、拟参保单位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2、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参保手续。
联系电话:2802700
(二十二)组织鉴定门诊特殊疾病。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办事程序:
1、患者到所在单位报名,由单位专管员在每季末月10日前报送医疗保险处;
2、医疗保险处组织患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查体。
3、医疗保险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4、符合条件者由医保中心发给《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
联系电话:2802832
(二十三)处理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的争议。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联系电话:2802832
四、办事纪律
(一)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二)廉洁从政,不谋私利,秉公办事,执法严明。
(三)违反政策坚决纠正,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运行监管
政务公开由人事处负责推行引导,办公室、党办室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管、检查。
查询电话:2802804 监察电话:280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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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劳动局(唐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南路60号
交通:城管局 - 公交站 137米
途经公交车: 19路 20路 48路 62路 78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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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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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地址:西山道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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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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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劳动局地址:迁安市燕山大路附近
类别:政府机关,直属机构
类别:政府机关,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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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把活承包给个体老板. 个体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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